在线旅游服务迎来转型升级 更好激发旅游消费潜力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加强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游客权益行为;支持在线旅游企业参与文化和旅游消费券发放促销活动等内容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旅游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游需求、促进旅游消费、带动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已经成为旅游市场重要的中介组织,特别是当前旅游产业出现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元素独立化发展的趋势,在线旅游平台企业能更好发挥整合带动作用。”北京交通大学现代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张辉表示。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发展,在线旅游企业数量不断增多,新兴业态和服务模式不断涌现,带动了旅游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线旅游企业在游客订单退改、热门旅游目的地预报、景区流量监测预警、安全宣传引导等方面开展了很多服务保障工作。在线旅游企业还探索开发了“放心游”“安全游”等旅游产品,为推动旅游业恢复和发展进行了有益尝试。不过,高速增长的在线旅游市场也有“成长的烦恼”,一些在线旅游企业安全底线树立不牢、旅游产品不合规、内容违规等问题偶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意见》的出台,将更好促进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推动传统旅游业向现代旅游业转型升级,更好激发旅游消费潜力。”张辉说。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吴若山认为,《意见》以推动旅游行业的创新发展和提升智慧化水平为目标,着力引导加强市场监管巡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信用监管效果、提高数字监管效果,对于在线旅游行业走向标准化、实现数字化、迈向国际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旅游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对传统旅行社的监管有一套成熟的体系,对在线旅游平台企业也需要有针对性的监管。”张辉介绍,从实际问题出发,此次《意见》对在线旅游市场的监管重点、监管手段进行了明确。监管重点包括加强内容安全审核、筑牢生产安全底线、增强疫情防控能力和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四个方面,每一项都是针对在线旅游市场的特点,强化制度化的解决方案。比如,从内容安全角度,《意见》要求指导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强化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对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资质等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记录并保存旅游合同履行情况、投诉处理情况。在监管手段上,除了加强市场监管巡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外,《意见》还明确要求提高数字监管效能,综合施策,让监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线旅游平台企业面临的一些实际经营困难,《意见》在用好纾困扶持政策等方面做出部署,为企业走出困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年,一些在线旅游平台企业通过参与消费券发放等活动,实现了引流、提高订单的效果。《意见》明确,用好财政奖补、项目投资、消费促进、政务服务等措施手段,支持在线旅游企业参与文化和旅游消费券发放等促销活动,增强发展信心。
《意见》提出推动旅游金融试点,在业内引起了高度关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背后连接着很多小微经营者,推进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合作,综合考虑在线旅游平台的数字管控能力以及平台内小微经营者的经营和信用等情况,为平台内小微经营者提供综合授信、业务贷款、装备赊销、信用贷款、融资租赁和保理等产业链金融服务,将为小微经营者解决资金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帮助它们加速成长。”张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