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一道“必答题” 为网络信息上好“保护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成为生产生活的新空间。在数字社会生机勃勃的同时,网络安全风险隐患也逐渐增多。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等事件提醒人们,亟须筑牢网络安全的屏障。
数字时代的一道“必答题”
近日,河南某中学的网络课堂遭到黑客入侵,“闯入者”肆意发泄负面情绪,扰乱教学秩序。针对该网络暴力事件,公安机关已进行立案侦查。
在数字时代,互联网在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信息安全风险。从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到网络暴力、网络攻击等,伴随万物互联而生的风险互联,不仅威胁每个人的生活,也威胁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乃至国家安全。如何为网络与信息安全上一把“保护锁”,是数字时代的一道“必答题”。
今年4月,国家网信办曝光了6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给人们敲响警钟。例如:江西省受害人洪某下载了一款仿冒APP,受到“额度高”“利息低”等表述诱导,多次转账被骗5万元;浙江省受害人郭某接到冒充派出所民警的诈骗分子,要求他登录仿冒的某公安局官网查看立案信息,合计被骗50余万元。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APP进行诈骗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主要犯罪手段之一,约占整体案发量的六成。其中网络兼职刷单、快速贷款等诈骗APP较多,特别是一些仿冒各大银行和金融平台的APP具有较大迷惑性和欺骗性。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实施5周年。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认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居家办公、远程学习成为人们的长期习惯,网络环境开放、用户角色增加、防护边界扩张等带来各类新的安全风险。此外,5G商用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企业内外网关联增加了工业互联网安全风险;智慧城市、物联网和车联网在开启万物互联的同时,也让城市安全成为备受重视的话题。
用法律法规筑牢“防火墙”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1周年。近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APP以强制、诱导、诈欺等恶意方式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国家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135款违法违规APP,广大网友拍手叫好。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依法管网、依法治网,持续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日常监管,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合法权益。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施行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在数字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中,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发展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认为,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实施标准的出台,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数据与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对维护国家安全、网络主权以及保护公民权利,推动数据流动应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4年以来,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连续9年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力推动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的提升。
各地推出新举措,推动网络安全普法宣传“入脑入心”。在深圳,来自美团、饿了么等不同平台的骑手组成了一支“网络安全骑手志愿服务队”,外卖员们利用流动配送的职业优势,发放宣传手册、“反诈餐巾纸”等,成为宣传网络安全法律知识的“轻骑兵”。在杭州,市公安局联合媒体共同发起“反诈线索征集令”活动,在线征集网友各种防骗经验智慧,并评选出“杭州民间反诈达人”,让防止网络电信诈骗的普法宣传更接地气。在昆明,当地网信部门动员新媒体平台等多方力量,通过表演“防骗快板书”、制作反诈短视频等,宣讲网络反诈常识和典型案例。
多方合力当好“守门人”
能查到泄露时间、电子设备等信息的打印纸,保障金融、电力等基础设施安全的量子加密技术,守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大数据反诈系统……近日,在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博览会上,一系列保障网络安全的科技成果令人耳目一新。
“利用现在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可以对诈骗信息等网络安全隐患进行标记、分析和处理。通过法律和技术相结合的手段,在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领域,中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副理事长钱磊表示。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是一场持久战。专家指出,除了筑牢法律、技术“防火墙”,各方主体都应自觉成为信息安全卫士,不仅维护自身数字权益,更要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整体保障水平。
国家网信办要求各类网站平台特别是具有社交属性的相关平台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加强涉诈信息处置,坚决把好第一道关;手机厂商、安全厂商、浏览器厂商等要积极接入互联网预警劝阻平台,应接尽接、不留死角,织密预警劝阻网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贡献力量。
北京京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建议:“对网友来讲,要提升信息保护意识,规范操作,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安全,做到不轻信陌生来电、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和二维码、不轻易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