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上半年净利“腰斩” 两高管落马、频接罚单内控遭拷问
中国网财经9月16日讯(记者 燕山 蔺壮壮)近期,吉林银行公布2022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吉林银行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双双下降;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均低于监管要求;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增长且高于全国商业银行同期平均水平。
除以上情况外,吉林银行上半年内控漏洞频现。长春市纪委监委网站显示,该行两名高管于今年2月落马;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该行旗下分支机构2022年来已被银保监系统合计罚款220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上述问题多次向吉林银行官网中提供的董事长邮箱及董事会秘书联系信箱发送采访问题,并于工作日时间多次拨打该行半年度报告中所提供电话,截至发稿,所发邮件均提示“被退回”,电话亦无人接听。
净利同比“腰斩”
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吉林银行资产总额5306.7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67%;其中贷款总额3682.1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2%。负债总额4915.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31%;其中存款总额3977.8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8%。
在资产与负债总额均取得增长的背景下,吉林银行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双双下降,其中净利润下降近50%。数据显示,报告期内,该行实现营业收入50.24亿元,同比下降6.87%;实现净利润5.08亿元,同比下降48.96%。
就利润表具体来看,上半年吉林银行利息净收入40.14亿元,同比下降13.6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92亿元,同比增长47.79%。投资收益5.41亿元,同比增长59.55%。支出方面,报告期内,吉林银行营业支出45.24亿元,同比增长6.43%;其中各项资产减值损失支出24.55亿元,同比增长5.89%。
吉林银行在半年度报告中表示,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因受疫情影响,部分贷款户偿还利息出现困难,逾期超90天冲减表内利息收入转表外核算导致。除上述因素外,该行称净利润同比减少的其他影响因素为:一是受经济环境影响,不良贷款略有上升,为增强其抵御风险能力,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同比增加;二是薪点值优化和引进人才导致人力费用增加。
盈利能力指标方面,记者注意到,吉林银行上半年资产利润率(年化)0.20%、资本利润率(年化)2.61%,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0.25、2.58个百分点。此前的2017年至2021年,吉林银行资本利润率分别为14.02%、4.97%、4.31%、3.62%、4.57%,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76%、0.32%、0.34%、0.32%、0.38%。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不应低于0.6%、资本利润率不应低于11%,该行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指标自2018年起低于监管部门所设“红线”。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吉林银行不良贷款率2.23%,较上年末增长0.44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国商业银行1.67%的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140.79%,较上年末下降10.88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全国商业银行203.78%的平均水平。
资本金方面,吉林银行资本充足率三项指标较上年末齐降。数据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93%、10.59%、9.61%,分别较上年末下降1.04个百分点、0.69个百分点、0.63个百分点。
内控漏洞频现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银行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0月10日批准,由长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吉林银行,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1月完成吸收合并吉林省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个地区的城市信用社。目前,吉林银行共有在岗员工9785人,在吉林省内9个市州和大连、沈阳拥有387个机构,发起设立10家村镇银行、1家贷款公司,参股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今年2月,长春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吉林银行总行信贷与投资评审部原总经理陈洪波、延边分行原纪委书记王志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此之前,吉林银行已有两任董事长、两名副行长因贪污罪或受贿罪获刑。
具体来看,2013年11月,吉林银行原董事长田学仁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0年12月,吉林银行原副行长王安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400万元。2021年2月,吉林银行原副行长杨盛忠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200万元。2021年11月,吉林银行原董事长张宝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罚单方面,经不完全统计,吉林银行旗下分支机构2022年来已被银保监系统开出4张罚单,合计罚款220万元。具体来看,2022年1月21日,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房地产开发贷款被挪用;瞒报案件风险和案件确认报告;员工及印章管理不到位,被大连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合计罚款120万元。2022年5月11日,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被大连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2022年6月7日,吉林银行延边分行因违规通过以贷还贷方式掩盖资产质量,被延边银保监分局罚款25万元;因隐瞒不良贷款真实水平,被延边银保监分局罚款25万元。
除高管落马、被监管部门处罚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吉林银行及旗下分支行2021年6月10日至2022年9月5日期间,11次成为被执行人。其中,吉林银行于2022年3月3日、3月29日2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为500万元、11273.15万元。此外,吉林银行第七大股东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8月3日2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为98.5312万元、66.5518万元。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6月末,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行持股比例为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