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8月2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更好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服务需求。
具体而言,要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停车区可参照执行。高寒高海拔地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重大节假日期间预测流量较大的服务区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
同时,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并综合考虑电动汽车技术迭代、设备投资、中长期运维、系统效率等要素,科学合理选择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效益,优化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强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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