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指出,用好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成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后,应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资金投放,尽快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让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政策效能加快释放。同时,用好此前调增的政策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加大金融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扩大内需的关键抓手。上半年,我国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但也要看到,我国经济仍然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当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扩大需求,需要发挥好投资的关键性作用,通过增加有效投资拉动生产和供给,带动就业和收入增长,进而促进消费回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吸纳投资大,产业链条长,创造就业机会多。今年前6个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1%,基础设施投资增长7.1%,比全部投资增速高1个百分点。这显示出,基础设施投资仍是当前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抓手。在此时加大金融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助于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项目落地,要有充分的资金保障。近年来,重大项目建设面临资本金来源不足或阶段性到位难的问题。部分重大项目融资资金需求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回收期限长,民间资本直接参与难度较高,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工具,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用途灵活、期限长、成本低的资金。此前,虽然调增了政策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但资本金不足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贷额度的使用。鉴于此,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很快推出。随后,国开行、农发行迅速分别成立基础设施基金,这有助于快速形成资本金供给,为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跟进提供了条件,并能撬动更大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其中,为稳增长政策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撑。
8月份以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首批资金已经陆续投放。国开行、农发行多地分行已将首批资金投放至浙江、湖南、四川、安徽、宁夏、新疆等省份的重大项目中,涉及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城市更新改造、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
接下来,要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促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显效,还要在资金使用、风险防范和配套资金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方面,要确保项目投资方向符合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导向;另一方面,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好基金运营、投后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并及时提供重点项目配套贷款支持。此外,各地应积极行动起来,力争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备选清单,为加快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物工作量,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