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9.8亿可转债获证监会注册批复 浙商证券建功
昨日晚间,金盘科技(688676.SH)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月16日,金盘科技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显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7670.26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公司IPO募投项目,注)、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金盘科技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金盘科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金盘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苗淼、陆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