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险杭州某支公司违法被罚 编制或提供虚假报表等
中银保监会网站昨日披露的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岑少杰是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公司罚款人民币35万元;对岑少杰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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