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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

时间:2022-07-27 16:04:51

 

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山东印发《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打造“两网一平台”,构建“三个体系”,推进“三类创新”,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开放共享的充电设施体系,为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明确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公共、专用充换电站保有量达到8000座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以上,个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5万台以上。其中,公共充换电站达到5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9.5万台左右;专用充换电站3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5.5万台左右。

加快建设“两网一平台” 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

——以保障居民充电为重点,打造居民区充电服务网络

加强部门统筹协作,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支持安装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设施,满足大规模充电桩接入电网需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居民小区,鼓励探索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应用。对暂无安装条件的居民小区,通过电力扩容、小区改造配建等多种形式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范围。

——以提供普遍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

进一步优化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各类社会停车场所按配建要求建设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老旧小区1.5公里范围内充电设施数量。结合公交、环卫、出租、物流、网约等专用车充电需求,按需建设专用充电站。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因地制宜布局专用换电站。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统筹配建充电设施,并对外开放。推动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设施范畴,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充电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加快补齐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平均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80%。

——以实现灵活互动为目标,完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

推进全省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依托信息平台构建充电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充电运营企业提高充电服务水平,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平台监管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接入省级平台比例不低于98%。

持续完善“三个体系” 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提升设施运行水平

研究制定居民区、单位内部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开展充电设施设置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措施研究,明确防火安全要求,及时制修订相关标准。完善充电计量标准,规范充电设施接入平台数据格式。建立“僵尸桩”退出机制,促进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加强设备运维,提升充电设施健康运行水平。

——完善供电保障体系,优化设施接入服务

加强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投入,科学安排电网设备运维,保障充电设施科学合理接入和供电安全。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落实“三零”“三省”(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省心、省力、省钱)服务举措,推广居民充电设施报装接电“联网通办”模式,为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电网接入服务。

——完善安全管控体系,强化充电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充电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规范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充电使用等环节操作规程,明确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纳入消防安全监督考核范畴,推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持续完善安全管控体系,压实充换电设施产权所有人(使用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发挥责任保险风险防控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安全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产品,提升充电安全保障能力。

积极推动“三类创新”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激发充电服务市场活力

支持充电服务差异化竞争的价格构成机制,促进充电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充电市场良性竞争。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利用居住区充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与整车企业、商业地产开展合作,通过众筹建桩、电力市场、广告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提升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鼓励科技应用创新,促进产业链条融合发展

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大功率、V2G测试及应用。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居民小区、物流港口等应用场景开展小功率直流充放电应用试点。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适时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鼓励探索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应用。鼓励开展换电标准研究,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

——推进车网互动创新,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应用

统筹电动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需求,综合运用政策及经济性手段,实现电动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降低电动汽车用电成本,提高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探索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电动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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