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擅用靳东41张照片侵犯肖像权被判赔偿
中国网财经7月14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靳东与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中与被诉侵权行为有关的事实显示,被告在其公众号“芜湖新百大厦”公众号发布标题为《南四楼·精品男装【柒牌】“纵想真丝滑”全场夏季新款满100元送110·靳东搭配我的前半生》的一文,先介绍了被告商场南四楼精品男装“柒牌”的促销活动,下文以“搭配|我的前半生:男人衣品法则”为小标题,介绍原告及其时尚穿搭,其中使用了41张载有原告肖像的图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使用了载有靳东肖像的41张图片,侵犯了靳东的肖像权,最终裁定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刊登声明致歉,并赔偿靳东经济损失5万元。
天眼查显示,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雪飞。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70%股权,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35.99%股权。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