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网因排除消费者诉讼权被罚
中国网财经7月7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信用中国,近日,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在其百合网注册服务条款中明确,“若您和百合之间发生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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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9日,注册资本约1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长颖。近两年,百合网多次因侵犯消费者权益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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