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关键要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马亮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系统地擘画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未来方向、重点和路径,深入阐述了未来数字政府长什么样、怎么建设和怎么评估的问题。这意味着数字政府将进入全面加速建设时期,并会在若干重点领域深入实施。
和电子政务不同,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政府整体实现全方位数字化转型,而不仅是某些业务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因此,要塑造政府在数字时代的新形态,通过数字化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结构重组和能力提升。《意见》明确,数字政府要全面推进。从横向覆盖面来看,数字政府建设将在政府职能的各个方面加以推进,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政务运行、政务公开等。从纵向过程来看,数字政府建设将贯穿政府运行的全生命周期,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从数字政府建设的实现路径来看,《意见》明确,要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以及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从而使数字政府的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和平台支撑都能够得到显著提升。这意味着数字政府建设特别需要在安全底线、制度红线、数据要素和平台支撑等方面协同推进,使数字政府达到协同、高效、稳健、安全的目的。
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是实现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而这需要政务云等共性平台的支撑,也亟待打破当前因一些制度规则缺位或不完善而产生的制约条件。《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和社会数据“统采共用”,这些创新举措都有助于实现数据的共享共用。
《意见》提出,要自上而下地推动共性平台建设,特别是人口、法人、证照、印章、文件、票据、信用等方面的数字化共性应用,通过集约建设来为各地各部门的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平台支撑,避免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同时《意见》提出,关于各地针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试点探索,可以“国家统筹、一地创新、各地复用”,以减少无谓浪费。
安全保障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底线,也是未来需要高度重视的议题。特别是当数字政府建设到一定阶段后,数字平台承载了几乎所有的政府数据和业务,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就成为其重中之重。厘清数字安全的管理责任,夯实数字安全基础设施,增强数字安全保障能力,是数字政府建设尤为关键的课题。
从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评估来看,《意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一方面要服务于政府自身的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也要助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等方面的发展,推动数字中国加快实现。比如,推广“免申即享”,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这些都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供需精准匹配。归根结底,数字政府要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帮助人民追求更美好生活、企业享受更好营商环境。
此外,《意见》也特别提到,要提升干部队伍的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这一点对于数字政府建设尤为重要,因为只有领导干部具备数字思维,掌握数字技能,养成数字素养,才能使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推进落地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未来应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培训教育,使其能够具备数字领导力,能够适应并引领数字政府建设的未来浪潮。(责任编辑:乐水 安然 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