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项措施推进陕西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推进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更大力度推进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措施》包括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开展进口贸易创新、释放新型贸易方式潜力、推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等15个方面19项措施。
《措施》明确,将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和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创新贸易监管及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支持离岸贸易发展,做好配套政策保障;建立健全保税维修监管制度,重点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特色项目。
《措施》提出,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积极拓展运用第五航权;探索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简化多式联运手续,提高运输效率;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
《措施》提出,推动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申请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开展自贸试验区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和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打造便捷高效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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