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一门店经销衡昌烧坊“蹭茅台”虚假宣传被罚60万
中国网财经6月16日讯(记者 郭帅)日前,酒类电商平台“1919”旗下一控股公司,因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贵州省茅台酒厂”字样宣传经销的衡昌烧坊酒,被锦江市场监管局认定构成虚假商业宣传并罚款60万元。
图源:成都市市场监管网站
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显示,成都亦玖亦玖终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庆云西街店法定代表人为林华兵,该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0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1月25日,锦江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成都亦玖亦玖终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庆云西街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有内容为“衡昌烧坊 百年酱宗 仁怀县志记载,1929年周秉衡在茅台村开办‘衡昌酒房’。1941年赖永初接管周氏‘衡昌酒房’,并更名为‘恒兴酒厂’。生产的酒先名‘衡昌茅台’,后名‘赖茅’。1953年7月茅台酒厂接办‘恒兴’酒厂。同年八月,茅台酒厂正式取名‘贵州省茅台酒厂’。衡昌烧坊 纪念装 统一零售价2999元/瓶,衡昌烧坊经典装 统一零售价1599元/瓶”字样的宣传制品。
锦江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于2021年7月起至调查之日截止,在其经营场所摆放宣传制品,在经营场所摆放的宣传制品即使不是当事人制作,但当事人作为产品经销商,实施了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摆放宣传制品的行为,对于宣传制品的真实性,当事人不能提交证据证明。该宣传牌和宣传版面使消费者对其销售的衡昌烧坊的历史渊源产生误解,构成虚假商业宣传。当事人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使用“贵州省茅台酒厂”进行宣传也没有获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或许可。
天眼查显示,成都亦玖亦玖终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该公司由壹玖壹玖企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和四川中小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两者持股比例分别为75%和25%。进一步查询发现,壹玖壹玖企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系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据悉,衡昌烧坊为环球佳酿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产品。据媒体此前报道,2017年环球佳酿酒业集团宣布将衡昌烧坊收入麾下,确立了“衡昌烧坊,百年匠心”的品牌定位。环球佳酿酒业集团董事长邓鸿表示:“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打造塔尖产品,并砥砺品牌。”
据环球佳酿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介绍,环球佳酿酒业有限公司由邓鸿设立,主营酒业投资、生产销售、品牌运营,目前已在成都(邛崃)、泸州、贵州茅台镇建立了三大白酒酿造基地,产品香型包含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并整合众多白酒品牌。其中,贵州产区以茅台镇产区为核心,在茅台镇1915酒厂和贵州中心酿酒集团原有酿造基地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和扩建,主要经营的品牌产品包括“衡昌烧坊”“天存”“天壤”“1915”“喜牌”(酱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