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打造深港专业服务业合作发展高地
近日,前海管理局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明确8类满足条件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在2022年第一批申报中享受资金补助,从而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简称“前海合作区”)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推动前海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向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打造深港专业服务业合作发展高地。
目前,包括税务师、建筑师在内的16类港澳专业人士在前海仅需备案即可执业,这让不少相关行业的港籍人士以及港资企业来到前海发展。《办法》提出,在前海新设立或新迁入满一年的港资专业服务业机构,或由港澳专业人士发起设立或担任合伙人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的,可分别获得一次性12万元的落户支持,切实促进专业服务业深港合作发展。
同时,港澳及国际专业服务业行业商协会在前海新设立代表机构的,可一次性给予落户支持30万元。对举办有利于促进专业服务业深港合作或国际化发展的重大会议活动,事前经前海管理局同意支持的,可按审计后实际会议活动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办法》提出,对新迁入的重点专业服务业机构,根据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给予最高200万元落户支持。在前海设立的会计、税务、资产评估、人力资源机构,或重点专业服务业机构在前海设立的子公司,新设立或新迁入满一年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落户支持10万元。
在鼓励机构成长方面,对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两年以上的专业服务业机构,上一年度利润总额150万元以上且较前一年度增长50万元以上的,给予利润总额增量部分5%的经营增长支持,每年最高2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在前海桂湾、前湾、妈湾片区内上一年度利润总额500万元以上的专业服务业机构的核心团队成员,个人最高可获得200万元。
此次前海文化创意产业所获得的支持备受关注。《办法》提到,由前海企业作为制作方的香港与内地合拍电视剧、合拍电影立项即可获20万元,首播、上映的最高可获300万元支持。影视后期制作机构参与制作的影视作品获得重大奖项的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为影视制片公司或后期制作公司提供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支持的,可根据技术服务合同支付金额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与此同时,对原创演艺作品按票房收入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引进境内外优秀演艺作品到前海演出最高给予10万元支持。对香港艺术院团在前海跨境演出按每场3万元予以支持。
对2021年后运营的原创游戏产品按一年内运营收入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获得国际国内重要设计奖项的设计师在前海新设法人机构且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给予10万元落户支持。
《办法》明确将由前海管理局负责统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具体包括编制资金年度计划、材料受理、审核和认定及资金的拨付、后续监管等。据悉,该办法自2022年5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