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伊斯兰国家做“四个伙伴”是“丝路精神”最佳诠释
陈菊霞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3月22日,王毅应邀出席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这是中国外长首次参加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王毅在会上指出,中方愿同伊斯兰国家做团结协作、发展振兴、安全稳定、文明互鉴“四个伙伴”。这为未来中国与伊斯兰国家的关系明确了定位和合作方向,对于构建中国与伊斯兰国家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伊斯兰国家要做团结协作伙伴,是建立“四个伙伴”关系的首要条件,也是最为重要的政治保障。王毅指出,长期以来,中国与伊斯兰国家始终坚持互尊互信,支持对方核心关切。诚然,中国与伊斯兰各国处于不同文化、不同国情、不同制度、不同发展阶段,但双方能够长期保持互尊互信、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局面,这与双方建立团结协作伙伴关系的道路是不可分开的。团结协作的伙伴建立于双方恪守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之上,根植于双方对彼此核心利益的尊重与关切,伴随于双方对彼此探索自身发展道路的尊重,长久于双方对彼此维护自身正当发展权益的支持。
中国-伊斯兰国家要做发展振兴伙伴,是建立“四个伙伴”关系的现实动力,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继续深化双方合作发展指明了方向。发展振兴伙伴是双方应对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发展不充分问题的具体举措,开启双方发展合作新阶段。发展一直都是各国的核心议题。面对疫情带来的发展困境,双方在 “一带一路”倡议下不断加强发展合作,结成发展振兴伙伴,夯实原有合作基础,开启新发展合作领域,助力中伊发展振兴,推动深化南南合作。迄今,中国已同54个伊斯兰国家签署合作文件,开展大项目近600个,涉及金额达4000亿美元,开创双方发展合作的良好局面。未来,双方将立足于发展战略对接的基础,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携手落实全球发展倡议为“双引擎”,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注入强劲动力。
中国-伊斯兰国家要做安全稳定伙伴,是建立“四个伙伴”关系的安全支撑。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疫情大流行互相交织,以国家间局部战争为主的传统安全与以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为主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叠加,使得国际与地区安全形势面临着严峻挑战和更多不确定性。同时,西方国家在维护其所谓的“全球与地区利益”的基础上,不仅推行反恐“双重标准”,出现“越反越恐”的怪象;还利用地区热点问题,将安全问题政治化,在地区冲突中不断“拱火”,对国际与地区安全形势的恶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建立中国-伊斯兰国家安全稳定伙伴关系,不仅为双方深化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合作、抵制反恐“双重标准”、反对将恐怖主义同特定民族宗教挂钩提供合作平台,同时,也为双方共同致力于和平解决伊斯兰国家争端、化解地区冲突、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发展提供协商渠道。
中国-伊斯兰国家要做文明互鉴伙伴,是建立“四个伙伴”关系的人文基础,也增进双方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双方关系行稳致远的纽带。当前,某些西方国家不断鼓吹“文明优越论”“文明冲突论”,阻碍了各文明之间的交流与学习。王毅指出,中国-伊斯兰国家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制造分裂对抗;坚持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反对“文明优越论”和“文明冲突论”,反对对非西方文明的歪曲和抹黑。中国-伊斯兰国家要做文明互鉴伙伴是建立在强调文明共生、文明对话、文明互鉴的基础上,以和平共处、交融互鉴、共同发展为基石,旨在推动两大文明的进步,增进全人类的福祉。
中国与伊斯兰国家“四个伙伴”关系的建立,既是不同文明之间良好关系的典范,又是“丝路精神”的最佳诠释。未来,双方将继续秉承不同文明友好相处、合作共赢的理念,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不断夯实中国-伊斯兰国家新型合作关系的基础,打造践行新型国际关系的典范,推动构建中国-伊斯兰国家命运共同体。(责任编辑:乐水 安然 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