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去年校外教培投诉同比增4成
中国消费者协会昨天发布的《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指出,2021年,受新冠疫情以及校外教育培训行业治理政策的冲击,我国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维权舆情及消费者投诉呈上升趋势。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有关校外教育培训的投诉案件共80528件,同比增长43.4%;教培机构频现跑路及退费风波成为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之一 。
合同纠纷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焦点之一。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面对消费者退款诉求时,往往利用格式合同抗辩,而其中的条款存在诸多对消费者不公平的内容,如隐藏“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协议一经签订,概不退款”等。
售后服务是消费者投诉的第二大焦点。部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假借“双减”政策,关门停业,拒不退款;部分机构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退费,诱导消费者换课;部分培训机构退费条件苛刻,以“超过退费有效期”为由不予退款,规定消费者参加促销活动赠送的课程只能在购买课程消费完后使用,一旦申请退款,赠课、优惠等项目将自动取消。
虚假宣传也是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投诉的焦点之一。有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虚构学员培训案例、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编造消费者评价数据;有的夸大培训机构实力,实际教学质量与体验课、试听课相去甚远。特别是一些线上培训机构,宣传“智能交互、即学即用”,实际上只提供教学视频、电子教材。
预付式消费也存在较大风险。一些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诱导收取大量预付费,后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倒闭、跑路后预付费用难以追讨;部分培训机构为规避“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费用”的规定,采取买3个月赠3个月课程、分班次付款等方式,变相提高单次课程和总的培训费用。
对此,中消协建议,将国家现有政策中关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性质界定、设立审批、教育教学、教材使用、收费监管、服务合同、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等,探索以制定“社会教育促进法”的方式提升固化,全面立法规制,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法治化,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更加全面、权威的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