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落地!金龙机电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共被罚80万
中国网财经10月21日讯(记者 王嘉浩)10月20日,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00032.SZ)发布盘后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美欧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金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报告、公告,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80万元。
据此前公告内容,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由于可交债换股、徐某微主动减持、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金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金龙机电总股本的9.00%。2019年12月31日,金龙集团所持3.13%金龙机电股份被司法处置并完成股份转让权益登记。金龙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金龙机电股份比例首次累计减少超过5%(含徐某微的主动减持)。
上述事项发生后,金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此后,金龙集团于2020年1月15日至2月7日期间因司法处置减持金龙机电股份800万股,金美欧于3月10日因司法处置减持金龙机电股份200万股。2020年8月19日,金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上述事项补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就金龙集团、金美欧超比例减持金龙机电股票一案,浙江证监局依据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金龙集团、金美欧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报告、公告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其中对金龙集团处以40万元罚款,对金美欧处以30万元罚款;对金龙集团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金绍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金龙机电表示,金龙集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后续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与金龙集团、金美欧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资料显示,金龙机电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结构件,占营收比例分别为:49.98%、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