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河药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被勒令暂停销售药品
中国网财经10月11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日前,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对广东星河药业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通告显示,2021年9月14日,广东省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经综合评定确认,广东星河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1项,主要缺陷11项,一般缺陷4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综合评定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广东省药监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广东星河药业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就暂停营业一事未给与正面回复。
资料显示,广东星河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原料药与化学药制剂的批发、Ⅱ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与普通诊察器械的销售等。黄建祥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黄文祥为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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