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兴银行全力推行绿色金融 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广东华兴银行立足地方经济,一直以推进省内绿色金融发展为己任。在国家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新产业政策指引下,针对省内环保企业制定专门扶持政策,实行“审批优先、额度优先、价格优惠”,对绿色信贷开通“绿色通道”,高效为环保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广东华兴银行通过绿色金融这个差异化发展的新引擎,积极助力碳中和碳达峰。
截至2021年8月末,广东华兴银行绿色信贷余额120.62亿元,支持绿色企业61家,支持省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下节能类、污染防治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类、清洁交通类、清洁能源类、生态保护与适应气候变化类项目。
明确目标 开创绿色金融新体系
广东华兴银行始终严格坚守信贷政策底线,确立了发展绿色金融的战略目标,通过政策制定、建立绿色金融团队和第三方绿色项目认证等方式搭建完善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
2016年,广东华兴银行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广东银监局同意,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标志着广东华兴银行完全开启绿色金融发展道路,并先后于2016年12月、2017年8月及2018年7月分别成功发行了10亿元、20亿元及2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作为一种具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的金融工具,能够与绿色信贷中长期融资项目类型匹配,不仅有效地解决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问题,也提升了广东华兴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中长期绿色信贷的投放能力。
为确保绿色金融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广东华兴银行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就内部资金管理、第三方认证等进行了规定。在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广东华兴银行不断加强各项风险管理工作,从绿色贷款用途、行业、质量维度三个方面进行数据自查和统计,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监管报送系统,确保绿色项目风险可控,全面提升广东华兴银行绿色金融质量。
因地制宜,创新助力碳中和碳达峰
广东华兴银行因地制宜,积极践行央行等四部门在今年5月发布的30条金融政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创新开发多款专项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推进“绿色信贷”建设,实现可复制化和批量化,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广东华兴银行充分利用广东省作为碳交易试点地区的政策红利,积极寻求与地方绿色机构的合作机会。其中,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创新开发适用于控排企业自身拥有的,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中可交易的碳资产或碳排放配额作为质押物的碳金融产品——“兴碳贷”,为企业盘活碳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为节能减排、能效利用等广东省内控排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创新开发以项目特许经营权及其收费权质押作为担保方式的“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质押融资业务”以及以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凭借其合同能源项目项下的未来收益权作质押的“合同能源管理贷款”,有效解决中小绿色企业轻资产,担保不足的问题。扎实推进省内绿色金融发展,助力改善区域融资环境、不断加大绿色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力度,有效助力碳中和碳达峰。
通过不断加强对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领域项目的资金支持,广东华兴银行为构建生态文明提供了有力支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更是效果卓著。
广东华兴银行于2019年9月顺利接任广州市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第二任秘书长。广东华兴银行将严格履行作为广州市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的成员单位及第二任秘书长的职责,积极推进自律机制工作方案实施落地,紧密联系各成员单位,形成广州绿色金融机构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以自律机制促进广州市绿色金融市场规范发展,推动广州市经济增长模式向绿色转型,并为绿色金融推进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