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国会都敢骗的美国情报机构毫无信誉可言
陈子楠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9·11”事件后,美国情报机构的触角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延伸,屡借反恐之名,自我授权、自我扩权,在国内外肆意实施侵犯人权的恶行,一再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底线。面对质疑,美国情报机构不仅一贯对国际社会谎话连篇,甚至连美国国会和联邦法院等“自己人”都骗,刻意隐瞒真相,混淆视听,妄图瞒天过海。诚如曾担任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和国务卿的蓬佩奥所言,说谎早已成为中情局的必修课。
讲到说谎,首先让人想到的是围绕斯诺登事件,美国情报机构前前后后的一系列尴尬场景。2013年3月,美国国家情报总监詹姆斯·克拉珀出席参议院听证会时,明确否认美国情报机构存在大规模收集美国人数据的行为。但就在两个月后,美国防务承包商前雇员斯诺登曝光“棱镜”项目,立马撕下了美国情报机构的“遮羞布”。斯诺登披露的机密文件证明,美国情报机构长期实施大规模监控计划,监听范围不仅包括美国民众,甚至涉及法国、德国等欧洲盟友的政要;不仅包括传统电话通讯,还覆盖谷歌、雅虎、微软和苹果等美国网络公司管理的电子邮件和互联网使用数据。
斯诺登事件迅速发酵,国际社会一片哗然。面对国内外声讨压力,美国情报机构再次祭出“拿手好戏”,以“谎言掩饰谎言”。时任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基思·亚历山大在国会作证时打出说谎“组合拳”:先是“我没有”,否认有关该机构在欧洲收集通话数据的报道,后又“不是我”,宣称相关数据也来自外国合作伙伴。更有美国匿名情报官员“适时”向媒体透风指责“欧洲也在监控美国”,企图转移舆论焦点。
克拉珀信誓旦旦,言之凿凿;斯诺登抛出证据,啪啪打脸;亚历山大面对质疑“否认连连”,避重就轻,转移焦点。这样的脚本总是让人有种似曾相识之感。但事实很清晰,美国情报机构在故意说谎。实际上,克拉珀已经提前知晓国会听证的问题,有充分时间了解真实情况,委员会也给予其纠正回答的机会,但他仍坚持说谎。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也认为,国家安全局提供了有关监视活动的“不真实”信息,采取了“未经授权”措施,并“系统性违反”法庭命令。美国媒体认为,更令人担忧的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美国情报机构各级官员的行事方式明显是出于自身利益和政治立场,而非公众利益……有时他们不仅藐视上级,甚至公然藐视国会和法院。
说谎早已成为美国情报机构掩盖事实、干预调查、推卸责任、转移视线的惯用伎俩。其实,斯诺登事件并非美国情报机构以反恐为名的第一次说谎,其藐视的也不仅是美国那套制度和法律,更是国际法律和原则。
2014年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中情局在“9·11”事件后以所谓“强化审讯技术”为幌子,对涉恐嫌疑人实施酷刑,手段包括剥夺睡眠、灌肠、冰水浴、水刑,以及威胁伤害在押人员家人等。根据报告,“9·11”事件主谋之一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遭到183次水刑,数次几近溺亡;“基地”组织军事领导人阿布·祖贝达在水刑中失去意识,差点丧命;2002年11月,有在押人员在酷刑中疑似因低温症死亡。
有美国媒体根据国会报告总结,为了掩盖在反恐战争中侵犯人权的斑斑劣迹,中情局仅在审讯问题上就起码6次对美国国会和公众说谎。美国情报机构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基本人权,违反美国作为《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所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
那么,美国情报机构为什么要说谎?因为它使用的手段是违反美国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是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是不道德和不正当的,见不得光;因为它由此得出的结论往往是靠不住的,是经不起逻辑推敲和实践检验的。正因为如此,在面对美国国会等外界质疑和审查时,美国情报机构往往选择以谎言掩盖错误,再以谎言掩饰谎言,实在不行就转移话题。换一个角度看,连美国国会都能骗,美国情报机构还有什么信誉可言?(责任编辑:郭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