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警示6家上海私募 科创板IPO网下定价随意
近日,上交所对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恳资产”)、上海赫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富投资”)、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叶投资”)、上海千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象资产”)、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玖鹏资产”)、上海乘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乘安资产”)6家机构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6家遭罚机构均为私募机构。其中嘉恳资产和银叶投资旗下基金分别为115只和193只,管理规模均在100亿元以上。赫富投资和千象资产旗下基金分别为132只和218只,管理规模在50亿元-100亿元。玖鹏资产和乘安资产管理规模为20亿元-50亿元,旗下基金分别为67只、13只。
经上交所发行承销管理部查明,上述6家机构在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过程中,均存在两方面违规行为。
处罚文件指出千象资产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失,其他5家则为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失。
具体来看,嘉恳资产询价相关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不明晰,询价环节改价、报价由投资经理一人完成,报价评估、决策及复核程序存在缺失。赫富投资询价环节报价由一名投资人完成,报价评估、决策等程序履行情况存在缺失。银叶投资询价相关岗位设置不完备,报价评估、决策等程序存在缺失。千象资产研究人员配备不足,报价评估、决策等程序不够完备。玖鹏资产询价相关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不明晰,报价评估、决策及复核程序履行情况存在缺失。乘安资产报价评估、决策等程序存在缺失。
6家机构均在询价当日未对报价相关人员的通讯设备进行管控,存在价格等关键信息泄露风险。
此外,6家机构均存在报价结果缺少客观研究支持与合理解释,未能体现出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6家机构定价结果存在一定随意性。
6家机构均在参与科创板新股询价过程中,内部研究不充分,定价过程存在依据不足、凭借主观经验判断等情况。银叶投资还存在部分项目最终报价在内部研究报告建议的报价区间之外。玖鹏资产和乘安资产还存在定价模型不完备。玖鹏资产在估值和定价过程中,出于中签目的,存在压低报价现象。
上述行为不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七条、第九条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第三条等上交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业务指引》第六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采取子以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
上交所指出,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做好内部规范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交所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询价制度流程,规范询价行为,做到定价依据合理、决策流程完备,真正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定价能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本所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一)要求限期改正;(二)监管谈话;(三)口头警示;(四)书面警示;(五)要求公开更正、澄清或者说明;(六)要求限期参加培训或者考试;(七)要求保荐机构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八)要求公开致歉;(九)本所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