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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新型学徒制如何破解“招工难”“用工荒”

2021-07-08 12:49:1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26日电 (唐佳)近年来困扰我国的“招工难”“用工荒”如何破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有哪些亮点?对个人、企业和国家有哪些益处?人民网“强观察”栏目就此采访了多位专家进行解读。

“三双”模式落实中国特色学徒制

面向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旨在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早在2018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就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相比2018年,此次《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组织领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两部委发文,扩展至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在内的五部门全面部署。”中国就业促进会理事张元表示,在“结构性用工荒”现象日益突出的今天,“技工荒”“招工难”等问题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学徒制在我国历史悠久,师傅带徒的工匠技术传承方式一直是我国技术工人培养的主要制度,在新中国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张元说,新型学徒制在传统的企业师傅带徒这一模式基础上,引入了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协同开展培训,并由政府进行激励推动,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是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具有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此外,《意见》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提出“三双”模式,即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同时,大型企业可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等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

“一班一方案”开展学徒培训

《意见》明确,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年到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各类企业可采用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采取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开展学徒培训。

“本质上,就是促进企业和学校深度融合,不能让技能人才成为产业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乃至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陈杨晖强调,此前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工作”存在一定难点,例如:单个企业提供的学徒岗位少,一般只需要3-6个学徒,学校需寻找更多的合作企业,培养规模难以扩大,岗位一致性较差;学徒与师傅之间良性师徒关系的建立难度大。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意见》提出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积极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陈杨晖表示,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技能劳动者总量不足、技能水平不高和就业结构性矛盾等问题日益凸显。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有利于更好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拓展职业培训工作领域,创新职业培训模式,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学徒每人年补贴标准5000元以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2015至2017年分两批在22个省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参加试点企业158家,培养新型学徒制职工2万人。2018年起,又在全国30个省市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0年,全国共累计培养企业新型学徒超80万人。

此次《意见》指出,要完善经费补贴政策,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同时,企业可按照学徒社保缴纳地或就业所在地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提高经费补贴标准也是此次《意见》的亮点之一,通过不断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由原来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增加到5000元以上。”陈杨晖表示,可以让企业和学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学校培养的人就是企业所需要的。同时,企业在帮学校、国家培养人才,国家可以通过5000元的资助标准使学校和企业共同受益。

张元认为,与企业共同研究确定学徒奖学金管理办法、师带徒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等,都为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培训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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