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世纪星“公寓”变“办公楼” 开发商长冶地产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中国网财经7月7日讯 (记者 钟文鑫 谭梦桐)“诚信回报社会,建百姓买得起的好房子”是成都长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长冶地产”)的企业宗旨和开发理念,也被写在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世纪星(下称“世纪星”)的海报上。
然而,这句话在世纪星的业主看来,却成为一句讽刺的“笑话”,昔日宣传的“公寓”摇身一变成了“办公楼”,“没有烟道、无法做饭”等问题让他们的“安家梦”化成泡影。
因为涉嫌虚假宣传,长冶地产已于2021年3月被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对调查的最新进展,中国网财经记者试图采访长冶地产,得到的答复是“不接受媒体任何采访”,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记者的采访也未给出回复。从第三方互动平台展示的资料来看,世纪星业主们的维权还在继续。
“我们外地来成都工作这么多年,也想有个家啊。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公寓可以做饭,我们才决定买的,结果接房时发现并不能做饭。”业主秦放(化名)表示。
公寓or办公楼?
资料显示,世纪星项目位于四川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4333号。2017年3月,成都实施了被称史上最严的限购政策,在此背景下,彼时宣传“不限购”政策的世纪星,成为成都网红楼盘。据业主回忆,世纪星楼盘售卖时“现场可谓人山人海、比肩叠迹”。
不过,众业主的安家梦并未顺利实现。今年4月27日,世纪星交房,但业主们验房的时候发现没有设置烟道。同日,微博一条话题#成都南阳御龙府虚假宣传欺诈百姓#流量暴增,话题下都是对世纪星没有烟道一事的投诉,截至7月7日,该话题阅读量201.8万,讨论量1180条。
微博话题:成都南阳御龙府虚假宣传欺诈百姓
那么,世纪星为何没有烟道?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出具的行政程序处理意见书明确提到,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即“世纪星”)作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相关政策禁止加装烟道。
世纪星是办公楼?业主们并不这样认为。业主秦放向记者展示了数张世纪星在售卖期间售楼部的海报、沙盘、宣传页等,多处宣传暗示该楼盘是公寓,户型图也存有对厨房的设计,暗示其居住属性。
业主提供的售楼部相关资料
多张售楼部的海报上,出现了如“都市领寓”、“居家就是逛公园”、“新时代诞生的伟大生活方式”、“诚信回报社会 建百姓买得起的好房子”等表述。“全都是和生活有关的用语,开发商只字未提办公。”秦放表示。
业主们提供的户型图、沙盘模型中,均有对厨房的设计,甚至有对灶台的设计。“没有烟道就算拿电做饭也无法排烟啊。”秦放表示。
世纪星宣传模型中有厨房的设计
在世纪星销售过程中,许多房产中介销售还在朋友圈等处宣传“公寓、类住宅、套一”等办公楼不得使用的宣传用语。
甚至有房产中介销售人员直接向业主宣传了世纪星水电气三通、有烟道。
此外,业主田毅(化名)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房产中介的宣传资料,他称中介用该资料宣传时曾表示资料是开发商给到中介的。这份宣传资料显示,世纪星的项目定位为“公寓”。“不排除开发商连中介也一块‘骗’了。”田毅认为。
中国网财经记者从成都住建局住建蓉e办查询了世纪星的房屋用途。信息显示,世纪星楼号5栋为办公,其他1-4栋均为商业和办公。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销售部负责人在接受一家报纸采访时表示:“购房者说我们宣传的是公寓,而现在变成办公楼。这不存在变或不变,从始至终,这块土地的属性就是办公。从我们拿到这块土地,到报规、报建、销售,属性是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的,这必须按土地性质来,商业用地上是修不出住宅的。”
图片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017年,成都市规划局等多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 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对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不得出现酒店式公寓、商务公寓等违规宣传用语。
世纪星开发商成都长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中介在销售时多处宣传用语暗示或明示该楼盘的居住性质,涉嫌违反上述法规及规定。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缴纳费用前,应当对销售者的销售资质,以及房屋特征、销售价格等事项进行全面、准确地了解,谨防被饥饿营销等销售方式影响,并保留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证据。”一位律师提醒业主。
据报道,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3月1日对南阳御龙府世纪星开发商成都长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虚假宣传进行立案调查。中国网财经针对该案件调查最新进展及是否有调查结果联系到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并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除涉嫌虚假宣传,世纪星的售卖还存在其他问题。一张海报主标题为“世纪星5号楼 超享奢阔中庭楼王”,副标题中存在“不限购”的宣传描述。
2020年3月27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禁止发布含“不限购”等房地产敏感信息的通知》要求“各房产发布平台,严禁发布含不限购、不限价、不限售、不限贷、不摇号,以及增值、保值、贬值、上涨、下降、价格倒挂等涉及房地产市场敏感词汇”。事实上早在2019年5月,有房企就因宣传不限购不限贷,违反房地产调控政策被成都住建局通报批评。
虽然地方政策已有明文规定,但业主田毅表示,截至今年3月,上述宣传海报仍未撤下。
此外,记者发现,开发商给到中介的宣传资料中存在“卖点5: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医疗机构均在车程20分钟以内”的描述,玛雅房屋中介人员销售世纪星时发布朋友圈称“6号线11号线站距离项目约1200米,步行15分钟内即可到达”。《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上述描述涉嫌违反该规定。
业主维权路漫漫
“有个东北的大姐,离异自己带孩子,卖了老家的房子,因为成都的限购政策,只能买这个不限购的‘公寓’,结果接房时发现无法做饭。维权时,她因为低钾血症被送去急救室。”业主田毅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
业主秦放说,由于去年开发商把业主信息透露给装修商,所以部分业主先于其他人知道世纪星“没有烟道”的事情,走上维权之路。
秦放告诉记者,维权初期因为维权业主仅有一二十人,开发商表示若想增加烟道需要众多业主的民意,个别业主代表不了所有业主。上述业主代表在接房后,找626位世纪星业主做了一个民意调查表。调查问卷显示,参与调查的626人中,620人认为世纪星是公寓/类住宅,仅2人认为该房屋是办公用途。610位业主表示置业顾问在销售时没有告知无烟道,其中14 位业主表示置业顾问在销售的过程中,明确告知消费者此房屋有烟道。
业主代表表示,截至目前,维权几乎毫无进展。一份高新区中和街道给到的投诉说明反馈显示,世纪星确无住宅套型。不过,该报告显示世纪星3、4号楼设有农贸市场,业主们称对此农贸市场并不知晓。
对业主们加装烟道的诉求,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出具的行政程序处理意见书明确提到,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作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相关政策禁止加装烟道。
“一时间感觉投诉无门,不知何时才能住上。”一位背着房贷但仍在租房的蓉漂表示。
据业主回忆,在世纪星售卖阶段,大部分业主在2018年7月29日支付了“诚意金”10万元。同年8月4日,开发商将业主“诚意金”转为定金,并安排业主选房。8月5日到8月10日,业主们被安排去签购房协议并支付购房剩余款项。
“选房那天排队人山人海,从选房到交定金,每个人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且一户只允许一人进,选房当天根本没看到合同。之后签合同的时候也是不断地被催促。”业主田毅表示。
此外,田毅称有的业主在选房时曾表示要退“诚意金”或定金,开发商均表示“不能退”。
有业主认为,开发商对这场通宵选房的营销是精心设计的,除了铺天盖地的广告、火急火燎地选房,还有疑似减免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合同。
业主提供的《南阳御龙府二期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第五条显示,凡未直接列入合同及附件、本补充协议之中的内容,对出卖人没有约束力,买受人不得授引其中任何内容或信息以解释任何事项,或据以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上述案件中,开发商和房产中介的宣传资料中,有对该楼盘的有关于居住属性的描述、说明、承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上述开发商宣传行为应视为要约。”一位法律人士在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时表示,“该格式条款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且与司法解释相悖,该条款或无效。”
记者发现,《补充协议》第五条买受人确认项中显示,对于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订立以及对于该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买受人已充分知悉,并已全部列入合同和本补充协议中。而事实上业主们选房时只交了定金,未看到合同,未知房屋的办公属性。业主们交付定金时合同即成立,业主并不具备充分知悉协议的条件。
此外,业主们对《补充协议》的第十一条存在异议,该条款显示买受人逾期接房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达到180日的,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的20%的违约金。“先是告诉我们买的是办公楼,现在又告知我们买的是农贸市场,你觉得我们该不该接这个房呢?”一位业主反问记者。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成都长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售楼处一位索姓经理表示,他可以代表公司,不接受媒体任何采访。
(文中图片均由世纪星业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