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173家机构1473.19亿美元额度获批 QDII额度发放实现常态化
近期,外汇市场接连迎来重磅政策信号。继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上调2个百分点至7%后,6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一次性向17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发放了103亿美元额度,涵盖了基金、证券、银行、保险等各主要类型金融机构。
“这是有史以来单次或单月批准额度最多的一次。”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加快QDII额度发放,有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也有利于疏导境内主体多样化境外资产配置需求,为境内金融机构提升境外投资能力提供机会。这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围绕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的目标,采取增加汇率弹性、有序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外汇政策“组合拳”思路。
据了解,QDII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制度一道,是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机制。自2006年实施以来,该制度在推动我国金融双向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以及培育国内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较好地防范了境内主体境外投资的风险,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相对平稳有序。
如今,我国QDII额度发放已实现常态化、规则化,QDII额度发放的投资主体种类也日益丰富。本轮额度发放后,外汇局已累计批准173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473.19亿美元。
近年来,外汇局在推动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方面成效显著。在先后出台政策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境内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坚持常态化、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进一步向外界表明中国对实现经济平稳增长以及稳妥应对复杂外部环境变化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此外,坚持常态化、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也能为境内金融机构提升境外投资能力提供机会,促进跨境资产管理行业进一步发展。
“后疫情时代全球政治经济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国际金融市场波动也可能进一步上升,客观上对境内投资者境外金融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外汇局相关负责人建议,QDII机构应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审慎经营决策,推动产品和投向多元化布局,不断优化境外资产配置,切实有效管控境外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