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正当价格行为”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被处以150万元顶格罚款
中国网财经5月28日讯(记者 郭帅)因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5月27日对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处以150万元顶格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已对其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过处罚,“十荟团”当时声称会积极整改。
公开资料显示,十荟团系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社区团购平台,总部位于北京,主要通过小程序及APP向社区家庭销售产地食材以及日用品等。公司于今年3月份获得7.5亿美元D轮融资,此前已经历6轮融资,融资总额超10亿美元。天眼查显示,公司2018年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鹏。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互联网平台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补贴低价形式争夺市场,损害了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社区团购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近期,根据价格监测及举报线索,发现“十荟团”虽声称积极整改,但在部分地区的业务仍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对其涉嫌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行为再次立案调查。
经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十荟团”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3月11日销售“库尔勒小香梨250g”,进货成本3.89元,销售价格0.99元,实际销售2万多份;4月7日销售“蓝天三晶加碘精制食用盐500g”,进货成本0.57元,销售价格0.1元,当日销售11万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同时,“十荟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如2021年4月29日秒杀销售“黑芝麻糊65g”,标示“¥1.45,直降3.05元”,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查,该商品原价为1.36元;2021年4月29日销售“白玉丝瓜”,标价4.99元,划线价8.88元,经查,“十荟团”采用划线价形式进行价格比较,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2021年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运营主体)处以150万元人民币顶格罚款,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
市场监管总局当天召开相关企业提醒告诫会,向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所有参会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能无视法律法规,必须合规经营。不能无视商业道德,必须严格自律。不能无视监管要求,必须全面整改。再发现屡查屡犯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从重处罚。参会企业一致表态,将立即开展自查,全面加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