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协调推进分布式风电发展的通知
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协调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分布式风电项目并网工作。
通知要求,分散式风电开发应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电网建设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并做好与当地“十四五”新能源规划的统筹,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规划应当明确项目布点位置、建设规模、建设时序,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市级专题论证中,电网企业应基于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能力,对规划进行容量和布点优化,确保规划项目可落地实施。规划发布后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滚动修编。
在建设用地方面,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使用自有建设用地,也可租用其他单位建设用地,项目应满足《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严禁将集中连片的风电项目拆分为多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
此外在并网方面,通知还强调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接入总容量。对于个人或企业投资建设小容量且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电网企业应简化项目并网申请程序,优先做好并网方案制定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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