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率继续高企 獐子岛前三季度亏损逾三千万
10月23日晚间,上市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獐子岛 002069)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显示,今年1-9月,獐子岛实现营业收入20.11亿元,同比下降4.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03万元,去年同期盈利2338万元,同比下降245.53%,而第三季度单季,獐子岛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7.22亿元和-1044万元,分别同比变化3.84%和-219.50%。
上述三季度净利润数据并未超出此前的预计区间,獐子岛在10月14日披露的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中表示,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主要受2018年海洋牧场自然灾害、海洋牧场增养殖品种重新规划区域致使海域使用金分配计入当期数额增大等因素影响。
此外,獐子岛资产负债率继续维持在85%以上。截至今年9月30日,獐子岛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34.07亿元和29.86亿元,按此计算,其资产负债率约为87.64%,该数字在2018年年末和今年6月30日分别为87.58%和88.09%。
截至10月23日收盘,獐子岛股价录得近7个月以来的最大单日涨幅,全天上涨6.80%,报收3.14元/股,总市值为22.33亿元,成交金额达6459万元,是前一天1290万元的5倍。
资产负债率继续高企 政府补助曾助去年盈利超三千万
獐子岛于2006年9月正式登陆中小板交易,其曾相继于2014年、2017年两度发生“大型扇贝跑了”事件,不仅引来监管层立案调查,同时业绩也因此受到了冲击。资料显示,2014年-2017年,獐子岛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89亿元、-2.43亿元、7959万元、-7.23亿元。
2018年,獐子岛实现扭亏为盈,数据显示,獐子岛当年实现营收27.98亿元,同比下降12.72%;净利润3211万元,同比增长104.44%。不过,年报显示,2018年獐子岛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044万元,同比增长319.13%,占净利润的94.80%,而公司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为576万元。
今年上半年,獐子岛再度亏损。其于8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今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2.88亿元,同比下降8.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万元,去年同期为1465万元,同比下降261.06%;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7万元,去年同期为944万元,同比下降453.58%。
此外,今年1-6月,獐子岛的产品虾夷扇贝、海参、鲍鱼、海螺、海胆及其他分别贡献营收1.19亿元、1.01亿元、8608万元、4344万元、1480万元和9.25亿元,同比变化分别为-43.98%、23.14%、19.98%、-2.71%、84.18%和-6.64%,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9.21%、7.81%、6.68%、3.37%、1.15%和71.78%。
其中,獐子岛的主要产品虾夷扇贝减收逾4成,毛利率为18.05%;海参增收逾两成,毛利率高达69.79%,而海螺的毛利率为12.81%,较去年同期下降53.35%。
今年前三季度,獐子岛亏损进一步扩大至-3403万元,去年同期为盈利2338万元,其在10月14日披露的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中表示,受2018年海洋牧场自然灾害影响,公司于2016年、2017年底播的虾夷扇贝可收获资源总量减少,由于海洋牧场养殖产品产量下降,底播虾夷扇贝产销量同比下降约20%,相应折旧摊销、海域使用金等固定成本无法摊薄,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公司整体净利润水平同比下降较大。另外,因海洋牧场增养殖品种重新规划区域,致使海域使用金分配计入当期数额增大。
此外,獐子岛资产负债率继续维持在85%以上。截至今年9月30日,獐子岛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34.07亿元和29.86亿元,按此计算,其资产负债率约为87.64%,该数字在2018年年末和今年6月30日分别为87.58%和88.09%。
为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獐子岛曾于今年7月计划以总额2.345亿元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大连新中海产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新中日本株式会社90%股权,但随后受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影响,该交易于今年9月27日宣布终止。
证监会定性“财务造假” 又陷违法采捕风波
今年7月10日,獐子岛披露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在调查逾500天后,证监会给出了对獐子岛立案调查的结果。
《事先告知书》显示,獐子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财务造假、涉嫌虚假记载、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等,证监会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獐子岛在2019年半年报中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根据海洋产业的行业属性,公司成本结转及核算的合理依据以及船舶航迹适用性等相关情况,对证监会相关拟处罚措施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
3个月后的10月14日,獐子岛陷入违规采捕风波。其披露公告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关注函,就近日有媒体刊载的《扇贝跑了海参顶?獐子岛为增添报表利润涉嫌违规采捕》报道进行关注。
上述报道称,獐子岛存在伏季休渔期开展野生海参采捕举动,涉嫌违反《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的规定。同时,公司可能存在严重透支未来海参业务利润的情况。
深交所表示,该报道称,獐子岛自2019年8月15日开始采捕海参,实际采捕量在5万斤以上。根据《条例》,黄海区内刺参的禁渔期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獐子岛被要求结合公司海参业务中的海参来源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规定的行为,并请律师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随后,獐子岛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对在禁渔期内违规采捕海参的质疑予以了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