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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乘政策东风 甲醇燃料迎来发展期

2019-03-20 20:23:00

 

来源:平安证券

3月1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在具备应用条件的地区发展甲醇汽车。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

甲醇可以替代部分汽柴油等油品。甲醇燃料是工业甲醇加入添加剂成为变性醇,与现有国标汽、柴油(或组分油)、燃料油等,按一定比例,经严格科学工艺调配制成的一种新型燃料。甲醇燃料主要有甲醇汽油和甲醇柴油,可替代车用汽、柴油,用于各种机动车;也可用于锅灶炉等作为工业燃料油。

车用甲醇燃料经历了长周期研发-示范。我国车用甲醇燃料研究始于上世纪70年代,技术逐步成熟。已经进入甲醇燃料领域的省、市、自治区共24个,其中:有省级政府直接管理和批准试点的省份在原来山西、陕西两个省的基础上,2010年扩大到浙江、河北、新疆、贵州。后来由于政策、标准等问题,甲醇燃料汽车发展较缓慢。

甲醇闲置产能可提供丰富燃料。截至2019年2月底,我国甲醇总产能在8859万吨,同比增加550万吨,增长6.6%。开工率方面,长期维持70%以下。大量闲置产能为甲醇燃料汽车的发展提供丰富燃料。

经济效益较为显著。对甲醇燃料生产企业来说,甲醇燃料调配设备简单,投资不高;原材料成本低,易采购;投资回收期大概在3-4年。对甲醇燃料用户来说,燃用甲醇燃料比燃用汽、柴油可以减少燃油费用支出,M15甲醇汽油价格比对应标号的汽油价格约低0.5-0.8元/L。

投资建议:甲醇燃料汽车相关技术较成熟,商业化推广应用较易实现。从政策看,国家鼓励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加快推广,建议关注布局在这些地区拥有甲醇产能的山西焦化、兴化股份、华鲁恒升等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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