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政策推动叠加监管强化 VOCs治理市场具备弹性
事件:近期多部委及地方政府出台VOCs治理政策以及排放标准,如生态环境部等12部委和6省(市)政府联合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整治及提标改造,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此外《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浙江省的《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也陆续印发。
点评:
受益政策加码及排放标准完善,VOCs治理需求逐步释放。自2010年原环保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首次将VOCs列为重点控制污染物以来,国家对VOCs治理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相关政策法规陆续出台。2016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从此VOCs治理开始有法可依。由于VOCs来源广泛,污染种类复杂,目前虽已有较多行业污染指标的排放标准,但仍有部分欠缺。随着顶层设计持续加码以及排放标准的日趋完善和严格,VOCs防控压力有望逐步扩散,进而催生相关治理需求。
VOCs整治落实问题突出,监管督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强。2018年以来,环保高压态势不减,督查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其中VOCs整治是否落实到位是督查工作的重点。在8月20日开启的汾渭平原11城的首轮督查中,一个月内共发现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458个,表明地方对VOCs治理重视程度不足,各项举措并未落到实处。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10月底前,生态环境部将出台VOCs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各地要对工业企业VOCs治污设施,开展一轮治污效果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市场不规范行为;2018年12月底前,各地要完成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整治及提标改造。此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大气专项督查将重点检查各地“VOCs专项整治不落实”等问题。
规划节点临近叠加强监管,VOCs治理市场具备弹性。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VOCs减排的目标、方法、途径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至2020年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随着规划节点的日益临近,以及监管不断趋严,VOCs治理未来或将成为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工作重点,相应VOCs治理、VOCs监测以及第三方服务等市场也有望迎来利好。综合来看,VOCs治理市场具备较大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