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划转社保基金将涉管理权处置权 不会把问题企业给社保
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的试点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原社保基金副理事长王忠民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国资划转社保基金后,“社保基金持有的股权是有权益的,除了收益权之外,还有管理权、处置权。”
但是,他同时表示,国资将股权划转社保基金还有很多流程需要走,要有足够的把握,否则会乱掉。
首次存量资产划转
2017年11月18日,国务院公布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基本目标是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不久前,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对外表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顺利启动。原社保基金副理事长王忠民也透露,这个刚刚启动,才有几家试点,但这是存量资产。
2018年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从中央企业层面,我们按照划转的要求,先选择三家企业作为试点。划转过程中还有很多程序、很多管理的要求,我们会按照要求选择几家企业,率先作为划转的试点,按照划转的比例和划转以后的管理要求来进行。”
《方案》指出,从2017年开始,国家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的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王忠民表示,目前的试点非常有必要,股权划转有很多流程需要走,要有足够的把握,否则会出现不利局面。
在此之前,社保基金主要是在上市阶段持有国有股。“上市公司当中含国有股的话,国有股融资额的10%将划归社保基金,初期是把10%的资金当日股票卖掉划到社保基金账户上,后来把减持改转持,而且这个政策在境内外全部实施。”王忠民介绍。
“减持改转持就是任何含国有股的上市公司,如果上市的话,IPO时把国有股融资额的10%的股票转入到社保基金的名下。”王忠民说。
社保基金有管理处置权
对于社保基金更青睐哪些领域的企业,王忠民表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偏好,因为这是要跟国有股权的管理部门,操作方探讨。不是说你看上啥就是啥,没有单方面觉得的逻辑。”
对于国资划转社保基金中的金融机构,银监会一位部门主任向记者表示:“目前已经上市的银行,很多在上市的时候就已经将国资划转到社保基金了。”他还透露了划转的过程,“以前是社保基金和上市银行去谈,是社保基金自己在推动这件事情。”
对于目前试点的重点问题,王忠民透露,股权不能乱,一旦乱了,就没有人代表公司利益去参与治理了。
而股权问题对于社保基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股权是有权益的,除了收益权之外,还有管理权、处置权。股权管理越先进就越有效,辅助的东西也越多,但是,我们通常想的很简单。”《方案》提出,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同时,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体制相适应,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也可将划转的国有股权委托本省(区、市)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肖亚庆曾表示,划转并不影响中央企业的运转,既不影响全资中央企业的运转,也不影响股权多元化甚至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运转,因为划转是国有股的一部分。今年我们会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做好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做好划转后的企业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不会把问题企业给社保
《方案》指出,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可直接划转企业集团的股权。考虑到现阶段部分企业集团是全民所有制,尚不具备划转股权的条件,《方案》提出,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应抓紧推进改革,改制后按要求划转企业集团的股权;探索划转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业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的股权。
银保监会人士向记者表达了另外一种担忧:“国企的界定也是非常复杂的,国有企业哪些适合划转哪些不适合划转?如果国有企业是僵尸企业也不适合划转,试点要把这个模式搞清楚。”
当记者将这个问题向王忠民求解时,他表示:“我们不会把不好的企业给社保,将来哪些来了,哪些什么时间来,这账是清清楚楚的。”
他同时补充:“试点就是要总结流程、操作决策,不总结忽然之间会很乱。”
据了解,全国社保基金从成立以来,18年时间,目前的年化收益是8.4%左右。转换为数字,即社保基金从开始到现在,盈利大概接近1万亿元。“进来的钱是1万多亿,这些钱以免税的逻辑全部滚存到社保基金的本金当中继续投资。”王忠民表示,“其中1万亿元不到的份额当中,有1/4,也就是2500亿元是复利带来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