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益科技上市夭折 第一创业证券独尝保荐失败苦果
昨日晚间,证监会公布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5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共4家企业上会,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的浙江叁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其余三家企业均过会。叁益科技是今年被否的第33家企业,保荐代表人为孙宜中、宋垚。
叁益科技成立于2001年12月,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防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为数不多、较早具有防护设备、防化设备两项生产资质的厂家之一,也是目前国内首家将北斗卫星通信技术应用到人防警报系统并取得北斗民用分理级服务试验资质和北斗导航民用终端级服务资质的厂家。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逐年下降,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大,其中防化设备收入、单价持续下降,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均持续减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营业务收入逐年下降,尤其是2016年度较2015年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主营业务收入下滑趋势是否仍将持续;(2)2017年自产原材料对防化设备单位成本的实际影响,防化设备外部市场变化及单价持续降低是否对主营业务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主要产品订单依然呈现下滑趋势的原因及对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4)主要防护设备产品中防护门2017年末在手订单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期末集中提前确认收入情形,该产品毛利率大幅下滑对未来防护设备业务的影响;(5)部分防化产品未经国家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而直接对外销售并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2015年以来防化设备生产企业快速增加并抢占市场份额的原因,说明人防设备行业的技术、市场门槛、发行人的具体竞争优势及可持续性,技术竞争风险对发行人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的影响;(2)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支出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或其经销商销售发行人产品、开展业务是否需要依法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或政府采购程序,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因违反前述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2)所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法律纠纷和其他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库龄2年以上存货占比逐期提升,各期末存货订单支持率逐期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各期末存货订单支持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符合发行人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