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版权市场商业模式与区块链
从中国在线音乐的演变历程来看,它经历了“盗版维权”、“版权争夺”、“版权共享”三大进程。过去五年来,国内在线音乐行业逐步筑起版权高墙,如今在版权局的推动之下,高墙也被它的建造者亲手拆掉。
作为市场需求极为旺盛、权利最为繁杂的作品形式之一,音乐产业要想拥有源头活水,规范版权就成了重中之重。根据国外成熟的音乐市场发展经验,音乐作品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是降低许可成本、规范行业秩序的重要条件。
网络音乐版权“大战”意在构建独家版权护城河。网络音乐是互联网市场上发展时间较长、受众规模广泛的业务形态,但由于版权等问题,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事实上并没有形成一个坚实的商业模式和相对应的市场空间。从2013年开始,随着智能终端的逐步普及和用户付费习惯的逐步形成,中国网络音乐市场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于此同时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力度也不断加强。从2015年7月8日,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2015年7月15日,25家网络音乐服务商签署《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更是标志着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由平台竞争由此转换为版权竞争。各大网络音乐平台希望通过拥有音乐的独家版权打造产品“护城河”,并以此为卖点吸引用户进行付费,网络音乐版权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
2018年3月6日,网易云音乐与阿里音乐达成音乐版权互相转授权的合作,这是继2月9日网易云音乐在与腾讯音乐达成版权互授后又一次的版权合作。而早在2017年9月12日,阿里音乐就与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宣布进行版权共享。至此,网络音乐市场三大服务商网易、阿里、腾讯全面实现两两相互授权。
由于上述原因,形成了网络音乐市场多寡头格局,商业模式进入重构期。一方面这标志着此前独家版权护城河打法失效:希望依靠独家版权收获付费用户这种内容消费的商业模式增速将放缓;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行业进入多寡头并行的时代,行业排名靠前的互联网企业成为网络音乐市场主要的参与者。
这些实力在同一梯队的大型互联网企业的相互授权,事实上已经形成一个行业同盟,中小型企业将难以以常规竞争模式在此行业中与之竞争。
通过公有区块链发行偶像代币进而搭建一个底层消费平台,粉丝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同一种专属货币购买、享受自己偶像包括演出、周边等在内的一切活动、内容和服务,同时减少众多社交媒体和集成系统等中间代理环节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这本质上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将粉丝经济最大化的一种全新可能。
其中,韩国作为全球最热衷区块链技术的国家之一,已经推出了首个为娱乐商业生活提供通用支付手段的区块链应用项目——韩国ENT平台,该平台在去年底时曾宣布将为T-ara发行T-ara币。此外,ENT与其他多位流量明星的签约也在进行中。
反观国内,也曾有过一些区块链概念产品的出现,但往往争议也随之而来。不久前,“区块链粉丝后援团体”发布了一款所谓“专属于TFBOYS粉丝的数字货币TFBC”,该数字货币从2月10日开始认购。
同时在解决数字音乐版权管理的难题上,则需要对版权进行追踪,而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版权追踪的原理,在于通过时间戳来对内容所有权进行认证。换句话说,也就是利用其创建的网络对等数据库,可以注册、识别并追踪音乐作品的线上分布、明确作品具体的所有权信息,从而确保艺术家在每个环节都能得到相应的版税收入。
而区块链技术则可以实现创作者与受众之间的点对点交易,即作品的版权方可以省掉中间众多环节直接在区块链上分发一首歌并获得收益。相较于传统商业模式,这种搭建音乐人和观众之间直通渠道桥梁的技术手段,有益于音乐人作品的创作和推广,特别是对小众独立音乐人尤其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