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局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建设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及国家关于电力体制改革一系列配套文件的要求和湖北省政府统一部署,湖北省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起草了《湖北省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意见》、《湖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湖北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实施细则》3个电力体制改革专项配套文件。
配套文件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总体思路,通过放开发电和售电环节,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让市场发挥配置电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充分有效的竞争保障电力供应、降低用能成本、推进节能减排,让人民群众和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配套文件编制工作从2016年9月开始启动,通过省内外调研、企业座谈、专家咨询等方式,充分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和各有关电力市场主体意见。工作专班汇总各方意见后,经过数十次集中讨论修改,不断完善,并采纳了绝大多数意见。
目前,湖北省能源局已将修改完善后的配套文件报送湖北省人民政府审定,待审定通过后将正式印发实施。配套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湖北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全面实施《湖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提供政策支持,奠定基础。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