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次新银行股估值“预警”:上市银行、股东及高管设三道防线迎战
秋去冬来。
如今,次新银行股市净率逐步向“老大哥”们看齐,个别银行的股价甚至曾经在盘中短暂跌破每股净资产,捍卫估值底线也成为了相关银行需要考虑的问题。《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次新银行股以及如今仍在排队中的拟上市银行纷纷在每股净资产设定“三重保卫”:上市银行、股东、高管均可在必要时出手稳定股价。
对标数据:多为去年年报
数据显示,截至上周五收盘,25家上市银行中有11家银行的动态市净率不足1倍,也就是处于破净局面,其中包括1家2016年上市的次新银行股。
不过,如果按照去年年报数据计算静态市盈率,破净上市银行的数量缩减至8家,也不再包含次新银行股。
需要说明的是,年报的数据通常才是银行所认可的权威数据,因为银行通常在表述中明确要求数据是“经过审计的”,而绝大多数上市银行非再融资周期的半年报和季报是无需经过审计的。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大多数上市银行中报含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报告。例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建设银行2017年半年报中表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银行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上市银行中唯一的2017年中报“已经审计”的例外情况来自于江阴银行。该行邀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对2017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换句话说,衡量江阴银行的估值可以直接参考今年中报的数据,而其他银行主要适用于去年年报数据。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适用于评估的指标不一致,上市银行触发回购等措施的难度显然也不一致。
回购承诺一马当先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次新银行股和目前排队的拟上市银行均提出了上市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提出的触发条件都为“A股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其中,上市银行的第一步举措是回购。
例如,江苏银行承诺,“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行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本行股价”,其中包括“上市三年内以累计不低于5亿元自有资金,以不超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日最近一期本行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常熟银行则承诺,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本行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行股份总数的1%;成都银行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但不高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结合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此外,相关银行的回购承诺也设定了启动时间表:通常是在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由上市银行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包括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条件等。
股东、高管增持跟进
此外,大股东增持以及高管增持也是稳定股价条件被触发时的保障手段。
杭州银行表示,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第一选择为本行回购股票,第二选择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行股票,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股票。
江苏银行提出,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第一大股东江苏信托以累计不低于最近一个年度现金分红15%的资金,非独立董事、高管以累计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15%的资金增持公司股票;江阴银行股价达标特定条件时,“董监高”每12个月内用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金额不少于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但不超过50%。
业绩过硬实为估值底牌
“目前上市银行的估值大多不尽如人意,虽然重要的原因在于银行股市值比较大,资金炒作的热情不高,但其实投资者对于银行未来业绩的不确定性才是股价的最大魔咒”,有上述中介机构分析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坦言,“多数银行股上市后虽然不至于业绩变脸,但是银行业面临的净利润增速放缓和资产质量回升较慢确实不容回避”。
事实上,也确实有次新银行股和拟上市银行注意到了业绩、分红等因素与估值之间更为紧密的关系,在稳定股价的承诺中强调,“通过削减开支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