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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领域创新的“好”与“坏”

2017-08-21 1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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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一词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540年代的拉丁文“innovatus”,意思是“引入新事物”。从词根可以看出,该词对被引入的事物并未给出好或坏的判断。但如今,创新被赋予了正面涵义——至少从支持创新的政府倡议的庞大规模来看是如此。

然而,以这种方式理解创新是幼稚的。正如任何一名警官都可以证实,犯罪分子是这个星球上最具创新精神的群体之一,虽然他们的创新极少被视为对社会有利。

因此,必须把好的创新与坏的创新区分开来。而在快速扩张的高科技金融服务业,俗称“金融科技”,这一点正变得非常明显。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人士自诩他们的技术正在让金融服务变得更便利、覆盖范围更广、更具竞争力,同时不断推低成本。

然而,伴随这些技术推动的无障碍支付系统而出现的数字金融犯罪也在飙升,这表明犯罪分子可能在以同样快的速度创新。至少目前来看,更多的金融科技意味着更多的“犯罪科技”。这对整个行业都是一个大问题。

尤为令人担忧的是“交易洗钱”现象。想想电商、移动APP服务为合法的电子零售业节约了多少成本,再想想用它们进行洗钱结果会怎样。传统的洗钱者面临的难题是利用实体的掩护企业来洗白非法获利,如今的网络犯罪分子只需搭建一个假冒网站就能获得同样效果,或者以抽取佣金的方式与愿意处理其非法交易的合法电子零售商合作。

金融安全专家表示,银行、收单机构和第三方处理机构很难发现这些掩护企业。如果交易洗钱技术将大额交易在多个掩护平台上分成许多小额交易就更难发现了。

支付咨询机构FirstAnnapolis今年2月的研究估计,未被曝光的载有非法商品和服务的网站的流量,现在平均是合法网站的10%。该研究还显示,为这一切提供便利的是支付平台数量激增、供客户快速注册的便捷支付模式、快速搭建网站的技术以及较便宜的服务器托管费用。

由于成本如此之低,犯罪分子设法自建交易洗钱掩护平台几乎毫无障碍。如果再利用身份欺诈,犯罪分子甚至不必冒声誉受损的风险。

可以想见,金融科技业会坚持认为,该行业能够为其中的许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但正如Exiger全球监管与金融犯罪合规咨询顾问丽萨?奥索夫斯基向我解释的那样,挑战依然是如何取舍的问题。总的来说,更多合规会带来额外成本,并给客户造成不便。这进而会给金融服务机构负责监管交易的人员带来沉重负担,尤其他们并不把自己当成警察。

“作监管者代价很高,”奥索夫斯基表示,“想想坐飞机旅行,这是一回事。为了更安全总得牺牲其他方面。”

目前,颇受欢迎的“低成本”解决方案仍是把验证和身份核实外包给第三方创新机构。但随着该行业公司数量的激增,谁来负责监督并验证这些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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