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未来弃风弃光现象依然严重 调峰能力不足问题凸显
但是,新能源界人士认为,包括甘肃在内的西北地区,由于已经拥有庞大的新能源装机,以及十分有限的就地消纳空间,且随着国内其他地区新能源装机的增加,电力外送市场被一再压缩,西北地区弃风弃光仍将会继续下去。要促进西北地区新能源消纳,必须全国一盘棋,进一步完善能源规划布局,尽快出台实施跨省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
西北未来弃风弃光现象依然严重
西北区域是我国能源资源聚集地之一,拥有丰富的风力资源和充足的光照环境,是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良好地带。近几年,西北五省区新能源发展迅速,对电力系统的运行、规划和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
但是,西北地区也是我国弃风弃光最严重的地区。由于远距离大容量输电、调峰能力不足等问题,西北各省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弃风弃光现象。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6年,西北五省区中,甘肃、新疆风电运行形势最为严峻,弃风率为43.11%和38.37%。光伏发电方面,新疆、甘肃弃光率为32.23%和30.45%。国家电网数据显示,2016年,新疆、甘肃合计弃风电量占全网总弃风电量的61%,弃光电量占全网总弃光电量的80%。
由于弃风弃光日渐严重,从2016年起,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对西北区域新能源发展规划及运行进行监管,日前发布了《西北区域新能源发展规划及运行监管报告》。《报告》通过模拟评估2020年西北各省区新能源消纳水平,经与2015年情况对比,显示到2020年西北弃风弃光率仍然偏高,无法实现新能源全额消纳的目标,其中甘肃和新疆即使新建直流工程进行新能源外送消纳,甘肃弃风弃光率仍然会达到26.6%和29.6%,新疆弃风弃光率达到25.84%和22.38%,消纳压力较大;若不考虑新建直流工程,2020年甘肃的弃风和弃光率将攀升至41.9%和49.1%。宁夏、青海整体弃新能源率在10%左右,还存在部分消纳的压力;陕西如果新建了陕北—关中二通道,弃光弃风率将维持在较低水平。
调峰能力不足问题凸显
西北区域弃风弃光的两大主要原因为系统调峰能力不足和传输容量受限。
随着西北区域电源电网的发展,两大原因对弃风弃光的影响占比正在发生变化。2015年起随着西北区域各省区网架不断加强,新能源装机不断增加,调峰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消纳的主要因素。据了解,宁夏电网和甘肃电网在供热期间调节能力较弱,新疆自备电厂占比很大,在自备电厂不参与调峰的情况下,难以为新能源消纳留出足够的空间;同时,青海、陕西电网在水电大发期间,也可能面临调峰问题。
但是,新能源传输容量受限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西北区域各省区网架结构将显著加强,特别是陕西陕北-关中750千伏第二通道、青海750千伏北通道和日月山-塔拉-海南-西宁双环网、新疆“五环网”的建设,将显著提高西北新能源外送消纳能力,除甘肃电网依然受制于河西走廊输电通道以外,其余各省区新能源送出受限的问题将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因此,2020年对于西北大部分省份来说,传输容量受限的导致弃风弃光占比已经很小,而调峰能力不足问题将会越来越严重。
西北监管局介绍,“十三五”规划完成后,甘肃将成为西北区域中唯一会因为传输容量受限而大量弃风弃光的省份。甘肃省电力公司介绍,目前河西750KV通道送电能力400万千瓦左右,甘肃电网新能源主要集中在河西地区,河西地区新能源装机1734万千瓦(不含分布式),占甘肃新能源装机的89%。河西地区火电装机329万千瓦,供热期按照以热定电将河西火电降至仅保供热、供汽的最低出力,火电最小出力为195万千瓦;非供热期仅考虑保工业供气及断面支撑,火电最小出力为105万千瓦。甘肃的负荷中心集中在中、东部地区,河西地区大量富余电力需要通过河西750KV通道送出,受阻严重。
因此,未来依然需要继续对甘肃电网结构进行调整。特别是河西走廊输电通道,要尽快建成由双回750KV线路组成的多环网结构,从而进一步提高甘肃省西北部电源中心向西南部负荷中心的输电能力,减少因为传输受阻而造成的弃风弃光。
跨区外送成新能源消纳主要方式
6月22日,全长2383公里的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投运。这项工程是重点服务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送出的跨区输电通道,有助于促进甘肃新能源外送,而这仅仅是西北特高压输电工程之一。
记者了解到,“十三五”规划期间,西北区域将建设数项跨区外送的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如陕北-江西直流输电工程、酒泉-湖南直流输电工程、宁东-浙江直流输电工程、“疆电外送”系列工程等。西北监管局通过模拟计算得知,如果考虑将新能源通过直流输电工程打捆外送,将显著降低西北地区弃风弃光电量,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可以预见,新能源通过直流跨区外送将成为未来西北区域各省区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方式之一。
采访中,新能源界人士认为,要促进西北地区新能源消纳,必须全国一盘棋,单纯依靠西北地区是很难实现的。他们认为,国家要进一步完善能源规划布局。我国新能源资源富集区域主要分布在甘肃等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发展新能源具有东部地区无法比拟的资源优势和开发条件,主要是光照资源和土地资源优势。但由于经济总量小,电力消纳能力有限,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弃风弃光问题。因此,在能源布局方面,要明确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全国哪些地方是新能源布局的重点地区,哪些是受端地区而不是重点建设地区。在西北地区新能源开发综合资源优势明显的地区,坚持重点发展新能源;与此同时,在东南等用电负荷较大的受端地区考虑到土地和光照水平,限制火电的同时,不宜大规模布局新能源,通过不断提升新能源全国范围内调度水平,强调新能源全国范围内消纳,从而更好地达到优化能源结构的目的。
另外,国家应尽快出台实施跨省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
2016年3月国家已印发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目标责任,对2020年各省(区、市)全社会电力消费量及发电企业发电量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提出了指标要求。目前需要制定各省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和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通过尽早建立和完善跨省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监督实施,扩大新能源电力消费范围和比例,促进“三北”地区新能源富集省区加快资源转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