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17年中国将拓展能源国际合作
中新社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能源局17日发布《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称,2017年中国将拓展能源国际合作。
其一是深入拓展国际油气合作。中国将推进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大油气合作区开发建设,加大与重点国家油气合作开发力度;完善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运输通道,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提升通道安全可靠运输能力;稳妥推进亚太、欧洲、北美油气运营中心建设,积极发展集贸易、加工、仓储和运输为一体的海外油气运营模式。
其二是促进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中国将制订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及其他周边国家电力联网规划,合作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适时推进跨境联网工程建设。推进合作区域电力交易市场建设。
其三是推动核电“走出去”。中国将推进巴基斯坦卡拉奇项目建设,做好后续合作有关工作;推动英国核电项目实施,推进“华龙一号”英国通用设计评审;统筹协调做好参与法国阿海珐重组的工作;加强与俄罗斯、美国等国的核电技术合作;稳步推进阿根廷、土耳其、罗马尼亚等国核电项目合作。
其四是拓宽国际能源合作领域。中国将以“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为重点,积极开拓非洲、南美洲和欧美发达国家市场,鼓励企业参与煤炭、煤电、水电、新能源、煤化工、输变电等国外项目建设,推动能源技术、装备、服务和标准“走出去”。推动建立海外装备研发、生产和维修服务体系。
其五是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中国将深化与重点国家的双边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多边框架下的能源合作。加强与国际能源署、国际能源论坛等国际能源组织的合作,促进能源政策信息、人力资源等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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