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全文)
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大力发展焦炉煤气、煤焦油、电石尾气等副产品的高质高效利用技术。加强有机朗肯循环发电、吸收式换热集中供热、低浓度瓦斯发电等技术攻关,推动中低品位余热余压资源回收利用。加快炉渣、钢坯和钢材等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开发,推进固态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探索余热余压利用新方式,鼓励余热温差发电、新型相变储热材料、液态金属余热利用换热器技术等研发。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重金属、火电厂ppb级PM2.5在线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以及相关标准物质的研发和应用。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工信委(厅)、环保厅(局):
现将《“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doc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 境 保护 部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绿色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补齐资源环境短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支撑,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客观要求。为加快将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产业规模快速扩大,2015年产值约4.5万亿元,从业人数达3000多万。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高效燃煤锅炉、高效电机、膜生物反应器、高压压滤机等装备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煤炭清洁高效加工及利用、再制造等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拥有世界一流的除尘脱硫、生活污水处理、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装备供给能力。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涌现出70余家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形成了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节能环保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得到广泛应用,一批生产制造型企业快速向生产服务型企业转变。
同时,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基础性、开拓性、颠覆性技术创新,部分关键设备和核心零部件受制于人,垃圾渗滤液处理、高盐工业废水处理、能量系统优化等难点技术有待突破,高端技术装备供给能力不强。市场秩序不规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恶性竞争问题突出,部分地区地方保护现象严重、市场竞争不充分,产品能效、水效虚标屡禁不止,部分落后低效技术装备对中高端产品形成市场挤压。节能环保服务业违约现象增多,纠纷处理尚未建立机制性安排。制度体系不完善,节能环保标准建设滞后,税收优惠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绿色消费缺乏有力引导。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我国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我国资源环境形势严峻,有世界上最强烈的环境改善诉求,有最大的节能环保市场,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有可为。要紧紧抓住历史机遇,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和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做好存量的绿色化改造和增量的绿色化构建,提升经济整体的绿色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更大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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