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如何才能取得成功?医生自由执业是重要一环
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如何才能取得成功?医生自由执业是重要一环!
12月20日,“医学界”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未经许可开办医疗机构不再构成非法行医罪”的报道,在医疗界引发了广泛关注,并被业界普遍认为,这是迈向中国医生自由执业的重要一步。
实际上,自今年以来,包括国务院、卫计委以及最高法在内的多部门先后发文,旨在对体制内医生进行“松绑”。“医学界”整理了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对于助推医生自由执业的各大政策,所有的政策都释放出一个重要的信号:医生自由执业将大大提速。
1.医师自由执业“千呼万唤始出来”
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今后15年里的中国医疗健康产业的布局指明了方向。纵览该《纲要》,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一句话是: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医生“自由执业”被正式提上了国家日程。
医生自由执业,是医改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从体制中解放医生,让他们自由流动与充分竞争,才能真正让市场来为医生定价,让好医生为医院带来高价值,从而改变医院靠药品供养的畸形现状,最终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从《纲要》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多点执业实行多年之后,国家正式将自由执业提上日程,这一点在医疗界受到了非常积极的肯定。
在“千呼万唤”之后,医师自由执业这最后一步终于要在未来15年这个阶段内迈出。
2.卫计委连发两文,拟全面放开在职医生开诊所
11月1日,国家卫计委接连发布了《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我国医疗机构的类别以及医生执业方式等内容进行修改。文件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对医师的执业地点放宽了,医生可以多点执业。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将原文中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条件里的“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内容予以删除。有人认为,这意味着我国正式开始筹备在全国推行“在职医生办诊所”的新制度,而本次修改就是国家卫计委准备为这项改革扫清制度障碍的体现。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将有一大批医生个人诊所和医生集团将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加之政策上对非公医疗机构的利好,医生执业方式将发生颠覆性改变。
3.广东、天津全面放开医生多点执业
在深圳、无锡等地“多点执业”的相关政策接连出台后,广东省又开启了新一轮医生多点执业的浪潮。广东省卫计委9月27日公布《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即医生在一个执业点注册,其执业注册全省有效。
据《医学界》观察:广东实施新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意味着医生在一个执业点注册,即可在全省执业。不仅如此,医疗机构可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建立更灵活的用人制度,让医生真正“自由起来”。
无独有偶,11月15日,天津卫计委发布《天津市医师区域注册暂行规定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执业注册后可以在任一设置与其执业范围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或业务范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不仅如此,“医师在主要执业机构以外的执业机构称为其他执业机构,医师经注册后,在其他执业机构执业,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这就意味着,在天津市范围内,只要是注册过执业机构的医师,不需要再办理任何手续。有人认为,天津这次全面放开多点执业,是彻底给了医生自由。
医生自由执业将大大提速
医生自由执业,是医改至关重要的一环。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中心主任朱恒鹏曾说过,医疗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医师自由执业。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如何才能取得成功?在《医学界》看来,医改要突破,必须解决医生自由执业这个痛点!
只有从体制中解放医生,让他们自由流动与充分竞争,才能真正让市场来为医生定价,让好医生为医院带来高价值,从而改变医院靠药品供养的畸形现状,最终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但公立医院的体制也阻碍自由执业的试点,若想真正实现自由执业,不对旧体制动刀很难取得实质成功。
今年,是医疗改革如火如荼的一年。据《医学界》观察,随着国家层面关于医生自由执业的文件不断下发,未来的医生自由执业将大大提速。而且,“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