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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第一批地方盐业改革实施方案将于12月20日前批复

2016-12-13 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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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召开定时主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赵辰昕介绍盐业改革相关进展,他表示,第一批13个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在会签工信部,预计12月20日前批复工作将全部完成。

赵辰昕介绍,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工作正在按计划顺利推进。截至12月6日,31个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全部上报,第一批13个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在会签工信部,预计12月20日前批复工作将全部完成。

他表示,改革后食盐品种会增多,人民群众获得感将增强。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市场供应主体增加。以自主品牌开展经营,企业将有更大动力填补市场空白。食盐品种将更加丰富,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和政府定价机制所产生的红利,将有效激励企业通过提高产能、加强质管、创新品种等措施来稳定价格、提高质量和占领市场,部分地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食盐价格还可能出现下降。

他还强调,要改革食盐储备体系,确保特殊情况下食盐供应。《方案》提出建立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完善由政府储备(储备量不低于本辖区1个月食盐消费量)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储备量不低于本企业1个月平均销量)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食盐安全市场监管体系更加严格规范。各省(区、市)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各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还对严格食盐企业规范条件、建立食盐可追溯系统、强化专业化食盐安全监管、建立打击制贩假盐长效机制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他表示,食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全面加强。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盐行业信用建设,正在构建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将加快出台《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召开盐行业信用大会,还将在“信用中国”网站设立盐业信用专栏,公布有资质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名单、盐行业重点检测类企业名单和制贩假盐企业名单,让违法违规者无处可逃。这是盐业体制改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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