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门下最后“通牒”: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不自首将从严惩处
中新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张尼)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根据《通告》,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在10月31日前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明确,电信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到100%。
6部门下最后“通牒”
——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不自首将从严惩处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通告》强调,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
对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6部门也下了最后“通牒”,明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解读】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和危害大,因此从维护治安与公民财产权益看,应是严惩的一类诈骗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阮齐林对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分析称,电信网络诈骗从法律上讲属于诈骗罪,应按照《刑法》有关法条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记者注意到,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司法层面也做了相应调整。如,2011年,“两高”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关于惩治诈骗未遂犯等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去年11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 也明确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入刑。
而在阮齐林看来,由于犯罪分子通常有组织地进行异地甚至跨国诈骗,且普遍有整套犯罪手段,导致打击难度加大,尤其是侦察、取证环节存在难度,因此未来应该在这一领域投入更多精力,提高破案率。
手机实名制提前落实
——电信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100%
《通告》要求,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解读】
工信部此前发布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而此次发布的《通告》则是把实名制的最后期限提前到了今年年底。
记者注意到,其实不少地区已开始执行不实名就停机政策。三大运营商相关负责人此前对中新网表示,在北京地区,10月15日起将执行非实名就停机政策,分批执行,最晚至10月底,非实名手机用户全部停机。
对未实名的手机用户,天津移动将从9月25日起陆续限制其通信业务,10月8日开始做半停机、停机处理,12月30日将对非实名用户做销号处理。
清理400等电话业务
——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取缔
《通告》明确,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全面实施语音专线规范清理和主叫鉴权,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立即清理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电话业务,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移动转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业务,对整治不力、屡次违规的移动转售企业,将依法坚决查处,直至取消相应资质。
【解读】
早在今年在4月,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紧急约谈了三家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虚拟运营商)。要求三家企业立即对本公司实名制开展情况全面排查,认真进行整改。
随后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规范管理 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要求转售企业,也就是虚拟运营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1个月内,对前期未实名登记、虚假登记的电话号码,完成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等工作。此次发布的《通告》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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