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5”在京发布
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领衔的课题组31日在京发布的“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5”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4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49%。全社会杠杆率在2013年提高17%,2014年有所放缓仅提高3.5%,但2015年又再次加快,全年提高13.6%。
其中,中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攀升加快,成为去杠杆重中之重。2015年末,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为131.2%(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比2014年增加7%。非金融企业部门加杠杆的趋势非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进一步加剧。
“通过国际比较发现,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是最高的,其隐含的风险值得关注。”报告称,OECD国家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的风险阈值为90%。报告认为,非金融企业进一步加杠杆,一方面是由于去杠杆在真正落实上,还不是很到位,比如清理僵尸企业就是难啃的硬骨头;另一方面也与2014年底以来货币政策再次扩张有关。
报告称,企业去杠杆要与清理僵尸企业和国企改革结合起来。无论从去产能还是从去杠杆的角度,清理僵尸企业都是必经之途。政府应采取兜底的方式,出台配套的失业保障措施,让破产重组能顺利推进。
而在企业部门去杠杆的同时,政府部门尤其是中央政府需要加杠杆以维持相对稳定的总需求。2015年末政府部门杠杆率为56.8%,相比2014年略微下降1%。报告称,未来政府部门仍将是一个渐进加杠杆的过程。
对未来20年政府债务率的演变路径的模拟中,悲观和中性情景显示,政府部门杠杆率会持续走高,出现爆发性增长。对此,报告执笔人、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主任张晓晶指出,只有实际经济增长率大于实际利率,政府部门杠杆率才会出现收敛,长期来看债务问题的化解靠的是持续增长;而银行坏账率的上升也会导致政府杠杆率的攀升,因此也要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和企业行为。
报告认为,去杠杆应当综合施策。
第一,去杠杆的战略含义是将宏观调控的重点转到供给侧。在实践上,去杠杆主要有六条途径,即促进经济增长、造成通货膨胀、用优良资产冲销不良债务、债务核销、资产积累、现有金融资产价值重估。没有一种能立竿见影,更没有一种是无代价的;唯有扎扎实实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以此保持一定水平的经济增速,即不断做大杠杆率的分母,才是去杠杆的治本之道。
考虑到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经济下行压力仍将长期存在的现实,至少在一个中期内,我国总体杠杆率还将处于上升的趋势中。也正因如此,去杠杆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第二,去杠杆的重点在企业。通过国际比较可见: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过高,是中国债务的最突出的问题。在企业债务中,归诸国企者约为65%。可以认为,国企杠杆率过高,是中国债务问题的关键所在。
因此,企业去杠杆要与清理僵尸企业和国企改革结合起来。无论从去产能还是从去杠杆的角度,清理僵尸企业都是必经之途。并且,僵尸企业倒闭也是结构调整和创造性破坏的一个自然的结果。政府应采取兜底的方式,出台配套的失业保障措施,让破产重组能顺利推进。同时,降低企业的杠杆还有赖于国企改革,尤其要强化其预算和负债约束。
第三,关键是要处理好不良债务。可用于冲抵不良资产的优良资产的规模,构成债务承载能力的上限。就中央层面而言,需要拿出优质资产作为化解不良贷款损失的准备,包括国有企业资产,以及外汇储备资产。就地方层面而言,也可通过出售政府优质资产来进行抵债。从这个角度看,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以及PPP的推进,包括出售国有企业资产,将是地方去杠杆和降低政府债务的重要途径。
第四,去杠杆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能不加分析地将杠杆视为洪水猛兽。杠杆率的好坏,反映了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程度,体现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从这个层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就意味着要聚焦实体层面竞争力的提升、劳动生产率的提升,意味着我们的杠杆率要服务于劳动生产率高、有竞争力的企业或部门,只有这些部门的杠杆率上升了,整个的实体经济与金融之间的这种匹配关系,才得到了较好的体现。
2015年末金融部门的杠杆率为21%,在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保持平稳态势之后,2015年上升较为明显,全年提高2.6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也在呈现加杠杆趋势。
第五,应当将地方政府债务“关进法律的笼子”。新《预算法》的出台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处理出现了新的变化,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法律地位仍不甚清晰。为了从根本上约束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野蛮生长”,应借鉴各国成熟的经验,针对其政府发起、独立法人、承担部分公共功能、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市场化经营的特征,专设“政府机构债务”券种,并制定专门法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授权)、明确专门机构(可由财政部代管)对之施以监管,并由全国人大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