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会银行IPO规模基本处10%法律下限 维稳股价另有高招
为了减缓曾经被投资者形容为“恐龙”的银行股IPO对于二级市场的影响,就发行数量来看,本轮银行股IPO规模可谓“贴地发行”。
《证券日报》记者独家发现,江苏银行、无锡银行、江阴银行和常熟银行获批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仅为10%或略高,也就是说,大多恰好是《证券法》规定的下限。
据本报记者测算,9家已经过会(含已经完成发行的江苏银行和贵阳银行)的合计募集资金很难超过360亿元,甚至可能跌至300亿元,远低于市场此前的预估(合计500亿元-1000亿元)。目前,最大的变量来自于上海银行和杭州银行获批发行规模的变化。
4家银行缩量发行
3家暗合10%法律下限
8月19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13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包括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截至目前,已经有江苏银行、贵阳银行、无锡银行、江阴银行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拿到发行批文,其中,江苏银行、无锡银行、江阴银行和常熟银行均是“缩量发行”且缩减比例不等。
江苏银行计划发行不超过25.98亿股,实际仅发行11.54亿股,募集资金72.38亿元,不但少于160亿元左右的市场预期,更是远远低于400亿元募集规模的曾经的市场传言。无锡银行计划发行5.54亿股,最终发行不足1.85亿股,实际募集资金8.26亿元。江阴银行计划发4亿股,实际规模才发了2.09亿股,实际募集资金9.7亿元。常熟农商行此前披露的发行规模是不超过3.5亿股,昨日晚间,常熟银行(即常熟农商行)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显示,该行本次发行2.22亿股。
比较有趣的是,上述4家银行发行规模缩减看似无规律可循,却有3家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江阴银行的占比则为11.85%,也仅仅是略高于10%。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中包括: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资深并购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也就是说,监管部门为了减少银行股IPO对于二级市场可能的冲击,采取了规模贴地发行的审批模式——即按照法律规定的下限或临近下限批准发行。”
而贵阳银行IPO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因此避免了推迟发行,也是目前已经披露出来的本轮银行股IPO中,唯一一家发行规模与预期维持不变的(均为5亿股),其募集资金的规模为42.45亿元。
常熟银行每股净资产为4.28元(按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如果按照每股净资产价格发行新股,对应的市盈率超过了8倍,也将远高于行业均值(不足6.2倍),因此大幅溢价发行的可能性较低,该行募集资金的规模预计约9.5亿元。
吴江农商行主动“贴地发行”
另3家过会银行或被缩减规模
除了上述5家银行,目前还有4家拟上市银行的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发审会”,不过,其中3家银行有较大概率缩量发行。
上海银行截至去年年底的每股净资产为17.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2.45元,如果按照每股净资产价格发行新股,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6.98倍,虽然在过会银行中并不算突兀,但是仍可能高于行业均值,面临缩量发行的可能。
杭州银行截至去年年底的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3.5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1.63元,如果按照每股净资产价格发行新股,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8.29倍。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15年年底每股净资产为4.3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如果按照每股净资产价格发行新股,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13.1倍。即使是按照归属于母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0.41元计算,对应的市盈率也超过了10倍。按照目前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股发行节奏来看,上述两家银行也很难避免缩量发行。
上海银行和杭州银行原定的发行数量分别为不超过12亿股、6亿股,按照每股净资产发行对应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约为205.2亿元和81.6亿元,合计约287亿元。不过,如果按照新发行股份10%占比的“低冲击模式”计算,其发行的规模则分别是不低于6亿股和2.62亿股,募集资金规模则可能分别降至103亿元和35.4亿元,合计约为138亿元。即便考虑到目前银行股上市后收到欢迎,监管机构可能允许部分银行发行数量占比超过10%,两家银行合计的募集资金规模也较难超过200亿元,甚至可能不足150亿元。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志在登陆深交所的中小企业板,发行股数设定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去年年报显示,该行总股本为16.27亿股。《证券日报》记者据此测算,该行发行上限为5.42亿股,发行下限为1.81亿股。由于净资产对应的市盈率偏高,该行按照上限发行获得监管批准的难度较大,其募集资金很难达到23.4亿元,但是会超过7.82亿元。
与上述3家银行很难按照预期的发行规模上限拿到IPO批文不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属于自行设定了“贴地发行”的模式。截至去年年底,该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6元,按照该行2015年年底的总资产和总负债来计算,截至去年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在6.64元左右,如果按照每股净资产价格发行新股,对应的静态市盈率约为11倍。但是由于该行预计发行1.115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1%,这就决定了该行几乎不能再缩量发行,否则占比难以达标《证券法》,其募集资金预计约为7.4亿元。
《证券日报》据此测算,上述9家已经过会(含已经完成发行的江苏银行和贵阳银行)的合计募集资金很难超过360亿元,当然,最大的变量来自于上海银行和杭州银行获批发行规模的变化。
维稳股价另有高招
为了给投资者增强信心,多数过会银行在按照规定披露大小非锁定期的同时,还公布了限价减持的方案。
例如,江阴银行披露,“本行全部17家法人股东均承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亦不由本行回购”。其中,前五大股东还特别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江阴农商银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江阴农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此外,绝大多数过会银行都提出了上市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提出的触发条件都为“A股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多数银行承诺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几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具体方案包括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条件等。
此外,大股东增持以及高管增持也是各家银行在稳定股价条件被触发时选择的策略。江苏银行提出,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第一大股东江苏信托以累计不低于最近一个年度现金分红15%的资金,非独立董事、高管以累计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15%的资金增持公司股票;江阴银行“董监高”每12个月内用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金额不少于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但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