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关于煤炭去产能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发改委11日发布关于煤炭去产能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通报指出,煤炭去产能总进度比较迟缓,前7个月只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3多一点,特别是7月份退出产能不到1000万吨,工作进度明显滞后于时间进度。发改委要求,各地区要争取1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任务,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要力争11月上旬完成,以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
通报指出,截至7月末,全国已累计退出煤炭产能9500多万吨,占到全年目标任务量2.5亿吨的38%。其中,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1个地区已全面启动去产能工作,并部分完成了退出任务。但地区之间、企业之间严重不平衡,部分省区市任务安排过于靠后。湖南、江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的80%左右,北京、湖北、陕西、甘肃和新疆均完成50%以上。重庆市今年已明确关闭退出煤矿219个、涉及产能1300多万吨,分别超出目标任务的56.4%和44.4%。神华集团已全部完成全年任务,陕煤化集团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6.4%。目前内蒙古、福建、广西、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去产能工作刚刚启动,还没有实现实质性产能退出;江西、四川、云南完成比例不到10%。目前各地四季度安排的任务量占全年任务的50%以上,其中12月份占1/3以上,与此前提出的前11个月基本完成任务的进度要求差距甚远。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江西、广西、四川等省区将大部分去产能任务安排在四季度完成,年底集中赶进度的现象十分突出,全年完不成任务的风险很大。
从资金落实情况来看,北京、河北、山东、江苏、四川、云南、宁夏等省(区、市)已将中央奖补资金全部拨付至地市或企业。山东、江苏、湖北、重庆、四川、青海等省市已积极筹措省级财政资金近20亿元。吉林、安徽、广西、湖南等省正在研究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也有的地区尚未安排地方财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奖补资金来推动去产能工作。
发改委指出,下一阶段,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在完成进度上,各地不能以签订责任书为时间节点来衡量去产能的进度,应当以时间进度来衡量工作进度,要每月“三报”,即每月5日前各省(区、市)要报进度、报计划、报执法检查结果。为避免出现年底突击赶进度的情况,各地区必须把任务往前排,要争取1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任务,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要力争11月上旬完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每个月都要上报并通报违法违规和不达标企业的名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限产、停产整顿等联合惩戒措施;对多次多部门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达标情况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通过严格执法,推动煤炭行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环保、质量水平,提升行业整体面貌,促进煤炭去产能任务全面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