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产业指导意见公布 炼油企业升级势在必行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部署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业内人士表示,在严苛审批政策下,“十三五”期间,中国炼油产能增速将处于低位水平,而加氢裂化、连续重整、异构化和烷基化等装置将是新增装置的主力军。与此同时,国内汽柴油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加快,炼厂炼油装置升级改造势在必行。
石化产业指导意见公布
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七项重点任务:(一)努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未被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二)统筹优化产业布局。综合考虑资源供给、环境容量、安全保障、产业基础等因素,完善石化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沿海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炼油、乙烯、芳烃新建项目有序进入石化产业基地。(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装置,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减少排放,提高综合竞争能力。鼓励建设加氢裂化、连续重整、异构化和烷基化等清洁油品装置,及时升级油品质量。加快炼油和乙烯装置技术改造,适时调整柴汽比,优化原料结构。(四)促进安全绿色发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全程追溯,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搬迁改造。(五)健全完善创新体系。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组建一批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六)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落实财税、金融、土地、职工安置等支持政策,破除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企业兼并重组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七)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充分发挥我国传统石化产业比较优势,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动炼油、烯烃、甲醇、轮胎、化肥、农药、染料、氯碱、无机盐等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设海外石化产业园区,推动链条式转移、集约式发展,带动相关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走出去”。
炼厂炼油装置升级改造
势在必行
“近期公布的石化产业指导意见对成品油市场影响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未被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这堪称史上最为严苛的炼化项目审批政策。”卓创资讯分析师胡慧春表示。
据卓创资讯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炼油产能达到7.48亿吨/年,而原油加工量在5.22亿吨,可见过剩产能在2.26亿吨/年。“在严苛审批政策下,”十三五“期间,中国炼油产能增速将处于低位水平,而加氢裂化、连续重整、异构化和烷基化等装置将是新增装置的主力军。同时,随着国内汽油消费增加、柴油消费增速减缓的势头明显,2015年底国内消费的柴汽比率下滑至1.51,生产环节要为适应消费环节变化作出调整。再者,近两年来国内汽柴油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加快,炼厂炼油装置升级改造势在必行。”胡慧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