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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红岛区放宽条件 买60平以上新房

2016-02-24 10:14:00

 

来源:信网

2月23日,记者从红岛经济区了解到,该区调整了购房的条件,在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可在购房地申请。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王芸局长介绍,购房者除了满60平方米外,也不再受到贷款的限制,将有利于促进人口集聚高新区。按照十三五的规划,五年后的红岛经济区人口将达15万。

在红岛经济区买60平米以上新房

23日,记者从红岛经济区了解到,红岛经济区购房条件已调整,该区放宽了购房的条件。按照政策,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通告实施后,购房红岛经济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据介绍,该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十三五末人口达15万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王芸局长介绍,按照之前的政策,购房者想红岛经济区,房屋面积需达到70平方米且没有贷款。而按照新的政策,在红岛经济区购房满60平方米,具备相应的材料后即,并且不再受到贷款限制。

王芸说,按照十三五的规划,红岛经济区在十三五末的人口达15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红岛经济区常住人口9.5万,户籍人口为8.37万,人口聚集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创新、创业都需人口集聚实现,而新的政策执行之后,可以有效的促进人口集聚红岛经济区,让大家融入到红岛经济区的发展中。

她说,红岛经济区是“三城联动”战略的主战场,正全面加快青岛、市民健康、科技馆等19个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城市功能和品质将进一步优化提升。

办理得带好材料

王芸告诉记者,他们已在与高新区公安分局对接,落实办理购房者的事宜,商议在高新区购房市民可到分局的警务大厅办理,而属于红岛街道办和河套街道办的可到相应派出所办理。

办理需哪些材料呢?记者从高新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凡符合红岛经济区购房条件的人员,可凭《不动产权证》(包括《房屋权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购房原件及复印件和稳定收入证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6个月以上证明,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退休的依法领取退休养老金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报手续,再由当地公安机关报青岛市公安局审批。

同时,产权人及随迁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随迁的,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地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本市工作状况证明;子女随迁的,需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达到结婚年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成年子女需提供原户籍地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本市工作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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