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新规推进P2P行业监管
继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P2P行业迎来了又一重磅信号——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发布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8月6日,最高法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借贷首次被纳入其中,并重申了P2P作为信息中介的定位,也标志着P2P在司法上被正式承认。
从多年来的监管缺失,到如今相关监管政策的密集出台,互联网金融行业也从昔日的“裸奔”状态,逐步开始被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这也意味着对于正规军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去担保”让投资人更放心
7月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提出,P2P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并且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
而此次规定中第22条更是明确指出,“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两份文件的落地将提升互联网金融投资人投资信心
如今法律已出文规定了各方权责,整个行业将会得到规范化、有序化的发展,这就意味着投资人投资的安全系数大大提升。
一方面,从法律上震慑行业夸大传播现象。所谓的高收益风险小等不正确的理财宣传将会得到遏制,风险教育将会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对于那些利用广告误导投资人的平台就需要三思而后行了;另一方面,规定的出台让维权变得相对更容易。投资人只要提供平台对外任何承诺性传播,在法律上都将得到支持。
平台方将会强化自身作用
两份文件对平台的身份做了明确的定位——中介服务平台,如何扮演好中介的角色,这是P2P平台接下来需要考虑的问题。笔者认为发力点主要集中在投资体验、投资透明度、融资人的甄选等方面强化自身的作用,从而提升投资人信心和投资安全。对于投资者信心,平台还需要寻找创新方式来替代去担保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分散投资风险。
P2P行业将会加快整合速度
《规定》落地以及《指导意见》细则出台执行之后,一些资金成本过高的平台将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如无法通过风险控制和优化内部管理的方式降低成本,以及高利率带来的坏账上升等,或有一批平台难逃关停厄运。
稳健型平台被看好
据了解,长期以来,“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四倍”被作为对高利贷的划定,而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之下,央行在2013年7月宣布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可是没有了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所谓四倍的标准便无法继续执行。因此,规定中除了支持“去担保”外,还给民间借贷利率画出了两条红线。
规定第26条中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对于24%与36%的红线如何划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解释,24%的利率是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所确立的一个执法标准,也是从古至今在民间利率方面的一条规则。两条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
“两线三区的划定不仅保护了投资的合理权利,同时也给市场留足了发展空间。”有业内人士指出。
而据网贷之家最新发布的7月月报数据显示,在理财端利率区间为12%-20%的平台占到62.38%,但也有超过20%的平台给投资人的综合收益率在20%以上,甚至达到40%。业内普遍观点则认为,一般情况下,只要P2P平台的综合收益率高于20%,风险就会成倍增加。
因此,像目前市场上的一些创新模式P2P平台,如:泛融网、旺财谷等。综合收益率基本维持在13%左右,这对于投融资双方来说,都是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区间。
以泛融网为例,其是国内首家专注稀有金属行业的P2P平台,解决稀有金属产业链上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新上线的泛融宝、等产品年化率均稳定在13%,这不仅符合“普惠金融”精神,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受到不少投融资方的青睐。泛融网官方平台数据显示,自5月成立以来,累计成功投资人45000多人,投资资金达到120多亿。
“总之,两份文件的颁布使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正式“登堂入室”,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发展已经进入了整合、自律、创新与监管同步的阶段,促使互联网金融行业朝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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