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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需平衡好创新与风控 告别野蛮时代

2015-07-21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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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民认为,此举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将告别野蛮生长,步入有规可循的新阶段。在随后出台的各种细则中,要在创新与风控之间把握好平衡,给互联网金融预留发展空间,增强政策的包容性。

告别野蛮时代

在网民看来,《指导意见》的发布宣告中国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时代正式结束,规范发展开始成为主旋律,法治化和依法监管成为行业常态。

网民“余丰慧”认为,在监管上,《指导意见》将争议最大的网络个贷即P2P定位为民间借贷,并划出了底线,这是完全正确和准确的。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是必要的。对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以及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等明确划分了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任务,这是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形势和趋势的必要措施。

网民“曾响铃”称,只有行业规范和准入机制被充分贯彻执行,投机主义得到有效遏制,互联网金融行业才可能获得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行业也会进入淘汰赛阶段,尤其是那些有着健康商业模式和坚实行业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将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预留发展空间

据报道,监管细则正逐步出台。网民认为,在各部门随后出台的细则中,需要给互联网金融预留发展空间,增强政策的包容性。

“落实好这一《指导意见》,关键是做好加减法,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网民“平言”说,一是在创新上做“加法”,即坚持简政放权,完善财税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加大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增加“舒适度”,在业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上放开手脚;二是在风险上做“减法”,要高度重视外部监管和行业自律,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建好防控风险的“防火墙”,确保金融系统安全稳定。

“产生于市场和民间资本的互联网金融,主要还是应让市场机制去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网民“余丰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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