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官司败诉遭遇巨额赔偿 上市之路蒙尘
加多宝官司败诉遭遇巨额赔偿 上市之路蒙尘
筹划在三年之内上市的加多宝,最近遭遇到巨额官司赔偿。而这可能并不是最后一次。
近日,白云山(600332.SH)发布公告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显示,加多宝集团相关6家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需赔偿广药集团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这场拉锯四年之久的官司,似乎仍未落锤。加多宝明确回应:不服判决,将继续上诉。只是,如此重大诉讼案件,以及此前高层更迭、合作伙伴提出仲裁等事件,都似乎让加多宝的上市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
巨额赔偿官司
“(官司的事)大家都没感觉了,也不会去讨论这事。”加多宝一位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不过,加多宝官网则态度鲜明地表示:“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这次持续4年之久的官司的核心在于,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加多宝是否存在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进而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
根据相关公告显示,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商标注册所有权,并在2000年5月签订协议授权加多宝所隶属的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道集团” )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5月1日。期间,双方曾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合同期限至2020年5月1日。
不过,广药集团提出,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的李益民收受了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300万港元贿赂。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上述两份补充协议无效,要求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加多宝则认为,广药和加多宝双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加多宝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
也正因为此,双方诉诸法庭。2014年5月,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同时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此后又将赔偿金额提高至29.30亿元。
面对一审判决的14.41亿元的赔偿金额,白云山在公告中却提到,本次判决不会对本期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加多宝选择继续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就不能执行。从目前看,一审判决耗时接近4年,二审可能也会持续一段时间。另外,二审之后还有再审程序。也就是说,这个官司离真正的尘埃落地还有一段时间。”品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有媒体统计,自2012年分手后,双方从商标、红罐再到广告语等方面开始了漫长的诉讼。官司数量最高时超过20起,涉案金额高达47亿元。
上市之路
“上述官司属于重大诉讼事件,对加多宝上市进程会产生一定影响。”王金华说,“此外,加多宝实际控制人陈鸿道仍处于被追逃状态,这也是影响其上市的一个因素。”
今年3月,加多宝新上任总裁李春林召开会议提到,“二次创业,开源节流,整合优势资源,三年内实现公司成功上市。” 为此,加多宝进行大刀阔斧的变动。
3月19日,加多宝集团董事局解除总裁王强及副总经理徐建新所有职务,委任李春林为集团总裁。业内普遍认为,这是加多宝为上市主动求变,重新梳理公司组织架构。
中粮包装相关负责人在2017年业绩发布会上谈到此事时也印证了上述解读。“最近加多宝管理层变动大,这主要是源于加多宝的下一个战略目标:公司准备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