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内发生两起事故 华电蒲城电厂事故引关注
两个月内发生两起事故 华电蒲城电厂事故引关注
“安全是天大的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抓实、抓细、抓紧、抓稳!”这是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城电厂”)领导在每月的安全生产分析会上反复强调的话语。
然而,话音未落,在7月12日,蒲城电厂就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在该事故处置当中,涉事企业还被质疑存在迟报、瞒报嫌疑。
在上述事故发生后,7月14日由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承建的海上风电项目又发生爆燃事故。据江苏广电总台报道,事故发生时,有19名工人跳海,18人获救,一人下落不明。
7月26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办公厅针对上述事故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回应称,关于蒲城电厂事故已经在做处理,细节不便透露;至于华电重工承建项目发生爆燃事故中跳海工人是否全部获救等事宜并不清楚。
事故存在迟报情况?
如果不是媒体报道,‘7·12事故’有可能被瞒报。”一位蒲城电厂的职工向记者表示,事故是在2017年7月12日下午四点左右发生的,事故发生之后,厂方要求职工不能将事故的相关信息外传,以免影响奖金。
公开资料显示,蒲城电厂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注册于1997年9月17日,注册资本金超过11亿元;其中,华电集团占股65%,陕西电力投资开发公司占股35%。据了解,蒲城电厂目前是西北地区装机容量最大的电厂,其规划装机容量达264万千瓦。
既然是一家规模超百万千瓦又背靠华电集团的发电企业。那么,是否真的如上述蒲城电厂职工所述,“7·12事故”发生之后,厂方曾试图瞒报?
对此,多位受访的蒲城电厂职工向记者讲述,7月12日,事故发生之后,厂里有传言说在事故中有人员伤亡,但是厂里并没有通报该起事故,也没有召开安全会议,更没有停产。直到7月17日,听说有媒体来采访,看到媒体的报道,才知道在事故中有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对此,渭南市安监局向记者回应称,蒲城电厂事故的确存在迟报情况,目前正在调查中,尚不便透露具体细节。
记者了解到,在该事故中死亡的两人均为男性。其中,一人为电厂外包堵漏公司工人杨某,当场死亡。另一人为李某,蒲城电厂员工,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此外还有一名电厂员工受伤严重,正在接受治疗。
另外,在采访中,有蒲城电厂职工向记者透露,在蒲城电厂事故之前的5月27日,蒲城电厂还发生一起职工在工作时间死亡事故,为此,蒲城电厂赔偿了135万元。
据了解,当时当地安监局和蒲城县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是突发心脏病。不过,由于该职工的确是在上班期间突然死亡,所以单位给予了补偿。至于为什么赔偿额高达135万元,蒲城电厂负责人回复称:“当时考虑杨建龙家里情况比较困难多赔了一些,赔了135万元。”